您好。不是,单个最多可以扣8万元,不可以混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本人或者未成年子女,发生大病,扣除报销之后超出15000元的部分,可以年度汇算时扣除最多80000元,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扣除或者配偶 比如费用50000,报销了10000,还有40000,年终汇算时40000-15000=25000,可以直接扣除25000,是这个意思吗
一、客户需求(客户基本方案)王先生和王太太2020年喜頃千金,但因女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当年花费医疗费100万元,全部自负,王先生和王太太本人当年并未产生自负医疗费。2020年度,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尚未考虑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张太太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尚未考虑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二、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如果王先生与王太太因疏忽而忘记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则2020年度,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x10%-2520=7480元;王太太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x3%=900元。三、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要求:请列出计算过程,为王先生一家做出筹划方案。
老师您好,申报个税时的大病医疗支出,如果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都有,扣除限额是八万*3吗?
中国居民李某为某高校教师,2021年个人收支情况如下:(1)每4月应发工资均为15000元,每月“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30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免税额等情况。(2)5月份取得连续性讲座所得40000元。(3)8月份从某出版社取得一次性稿酬所得100000元。(4)申报2021年度大病医疗支出20000元。(5当年通过教育部门向所在学校捐赠贫困助学金共计2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分析李某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中国居民黎某韦某高校教师2021年个人收支情况如下 (一)每月应发工资因为15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30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二)五月份取得连续性讲座四万元。 (三)八月份从某出版社取得一次性稿酬所得十万元。 (四)申报2021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两万元。 (五)经过教育部门向所在学校捐赠贫困助学金共计两万元。 1.李某劳务报酬所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2.李某稿酬所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3.李某当年度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额为? 4.李某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5.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年度汇算清缴时可退款为?
请问想做跨境电商9610模式,必须是综试区的企业是吗?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比如物流、单证、采购发票等等,山东哪些口岸可以报关这种模式?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您睡了吗
老师,想问一下:我们公司代对方公司加工洗砂,收加工费,同时老板又帮对方公司销售砂石,像这种老板带对方公司销售砂石,是不是不需要做库存呢?(董孝彬老师)
老师2025年12月开出去的发票,2026.3月红冲了,所得税年报还需要调减利润吗
用白醋清洗真空袋,白醋该如何做账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现在的资产负债率是78%,怎么样才能降低到55%-60%之间?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挂在账上,存折上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老师,商贸型出口退税,进项可以退税,这个可以退税的抵扣联要单独装订一本吗
5年前的交易没开发票,现在对方要求开,可以拒绝吗
我面试了一个军工财务,但是这家公司呢,他工资开的不错,但是我去了要理3年的账,也就是他们现在一个是要搞军工审价,还有一个就是要用成本加成法嘛。所以要把原来他们有些成本全都记研发费用,就是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以要把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给区分开。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公司原来没有搞过即征即退,都是嵌入式软件。现在要让我把它手动分开,要把三年的账重新理了,因为他们算下来搞即征即退还能退个50万,嗯。第三个就是他们感到高企复审了,所以他们研发费用的占比也必须要达到高企的标准。所以就让我进去起到一个调账的作用。我就不知道我能不能调出来
意思是,不管几人,共扣除限额是八万吗
您好,不是,假如上述A、B、C是一家三口,他们都有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未成年孩子A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是1万元、妻子B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是7万元、丈夫C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是11万元。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孩子A没达到1.5万元“起付线”,不能扣除;夫妻双方B、C都超过了1.5万元“起付线”,可以扣除。 如果选择在丈夫C一处进行扣除,妻子B不选择本人税前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妻子B作为患者符合税前扣除的部分是5.5万元(7-1.5),丈夫C作为患者符合税前扣除的部分是8万元(已满足最高扣除额),因选择在丈夫C一处进行扣除,所以丈夫C合计可以扣除13.5万元(5.5+8)。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其中,如果纳税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发生大病医疗支出,且在年度汇算时都选择由该纳税人本人扣除,那么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