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是,单个最多可以扣8万元,不可以混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本人或者未成年子女,发生大病,扣除报销之后超出15000元的部分,可以年度汇算时扣除最多80000元,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扣除或者配偶 比如费用50000,报销了10000,还有40000,年终汇算时40000-15000=25000,可以直接扣除25000,是这个意思吗
一、客户需求(客户基本方案)王先生和王太太2020年喜頃千金,但因女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当年花费医疗费100万元,全部自负,王先生和王太太本人当年并未产生自负医疗费。2020年度,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尚未考虑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张太太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尚未考虑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二、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如果王先生与王太太因疏忽而忘记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则2020年度,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x10%-2520=7480元;王太太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x3%=900元。三、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要求:请列出计算过程,为王先生一家做出筹划方案。
老师您好,申报个税时的大病医疗支出,如果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都有,扣除限额是八万*3吗?
中国居民李某为某高校教师,2021年个人收支情况如下:(1)每4月应发工资均为15000元,每月“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30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免税额等情况。(2)5月份取得连续性讲座所得40000元。(3)8月份从某出版社取得一次性稿酬所得100000元。(4)申报2021年度大病医疗支出20000元。(5当年通过教育部门向所在学校捐赠贫困助学金共计2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分析李某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中国居民黎某韦某高校教师2021年个人收支情况如下 (一)每月应发工资因为15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30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二)五月份取得连续性讲座四万元。 (三)八月份从某出版社取得一次性稿酬所得十万元。 (四)申报2021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两万元。 (五)经过教育部门向所在学校捐赠贫困助学金共计两万元。 1.李某劳务报酬所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2.李某稿酬所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3.李某当年度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额为? 4.李某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5.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年度汇算清缴时可退款为?
内销贸易企业勾选进项发票的时候有必要做到跟销项一一对应吗,比如我勾选5月进项,5月已经开出销项发票了,但进项还没开进来,这种情况没办法做到当月对应
你好老师,我们是外贸企业,2月出口的,增值税2月已经申报了,那出口退税进项什么时候勾选,是不是什么时候退税什么时候勾选?勾选的时候必须每项货物一一对应吗
老师好,我想把21年至23年的退税一直未在免退税里提交过的都转到免税里面去,怎么处理
中国税务师考试在哪里报名?谢谢你了
因为公司开始投资施工的时候都是包给个人,有现金支付……没有给开发票……现在找人补手续也难。像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方法能证明投入的花费
中级会计报名考试在哪里报名?谢谢你了
我们是贸易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应该填免税销售额那栏是吗,为什么以前他们填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那栏,是不是他们填错了?
成本法转权益法,为什么最后账面价值要+净利润剩余份额
你好老师,我不懂出口报税,新去了一家企业看他们2月增值税申报表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填了100多万,季度委托出口收入也是这个数,但他们没开这个数据的发票,他们是贸易企业也有内销。我不明白他们这个数怎么来的,从税务局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里也没有任何信息
酒店客房买的洗护用品 一次性用品 放在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客房易耗品 这样合适吗
意思是,不管几人,共扣除限额是八万吗
您好,不是,假如上述A、B、C是一家三口,他们都有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未成年孩子A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是1万元、妻子B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是7万元、丈夫C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是11万元。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孩子A没达到1.5万元“起付线”,不能扣除;夫妻双方B、C都超过了1.5万元“起付线”,可以扣除。 如果选择在丈夫C一处进行扣除,妻子B不选择本人税前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妻子B作为患者符合税前扣除的部分是5.5万元(7-1.5),丈夫C作为患者符合税前扣除的部分是8万元(已满足最高扣除额),因选择在丈夫C一处进行扣除,所以丈夫C合计可以扣除13.5万元(5.5+8)。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其中,如果纳税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发生大病医疗支出,且在年度汇算时都选择由该纳税人本人扣除,那么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