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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题表示没懂呀?复议改变了,应该是告复议机关。但为何解析中,选择管辖的法院还是选择原做出的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意思复议改变离,被告是复议机关,而管辖的法院仍然是可以两个中间选一个?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第一问的共同管辖法院的话,最初做出行政行为和改变的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是同一个都是D区法院是吗?原做出的是D区派出所,找他的法院,也是D区法院,是重合了吧,一般对于复议改变是两个法院管辖,是这么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甲市乙县税务机关对某公司作出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理决定。该公司不服,向甲市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甲市税务机关作为复议机关作出只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决定。该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管辖法院是( )。 A.乙县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B.甲市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C.既可以是甲市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乙县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D.省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老师:这是哪个答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复议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经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E.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 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问题:复议改变不是告复议嘛,C选项 复议改变告复议,就是原行政机关和改变的都有管辖权?这是属于什么管辖啊?
本月总分红130977,占股百分之十二点五分红16372,有七个股东,总投资3200000,要算一股多少钱怎么算啊?
老师,海南能不能自由兑换货币
老师您好,老板又开了一个新公司,老公司是卖医疗器械的的,老公司的研发工程师做了运动产品,放到新公司卖,新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卖并且开销售发票呢?目前新公司一个员工也没有呀,老公司做医疗器械的又不可以卖运动产品呀
老师您好,我理不顺了,,老板又开了一个新公司,没有采购,把老公司的东西在新公司卖并且想开发票,我怎么感觉不对头,没有一个员工也没有一个人交社保,老板是法人,老板娘是财务负责人。应该怎么操作才可以呀?谢谢老师
老师,新增值税法劳务费怎么开票?
老师,想请教一下,公司有一些不买社保的人员,发放工资可以通过对公账户发放吗?这群员工申报个税也需要申报吗,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有其他操作正规没有税务风险的方式?
你好老师 转让时企业账面净资产是不是所有者权益
老师,中级精讲课26年的什么时候开始,
我们公司本来就是亏损,但是汇算清缴肯定会有调增调减的项目,那这个调整之后要怎么做,财务报表才会和调整之后一致
老师好,公司申请了科小,汇算的时候必须要申报研发那张表吗?申报科小成功了,但是没有研发费用发票
同学你好,派出所是派出机构。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