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旅游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小规模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是怎么样?

2022-11-24 12: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1-24 12:47

(1)一般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6%)×6%-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3%)×3%

头像
快账用户2818 追问 2022-11-24 12:50

简易计税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24 12:51

提供旅游服务不存在“简易计税方法”这一概念。 因为,在财税(2016)36号文销售额中的描述,主要是针对发票开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可以选择差额为销售额,但扣除部分不能开专用发票; (2)可以选择全额为销售额,可以按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3)以差额为销售额,既适用一般纳税人也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4)以全额为销售额,既适用一般纳税人也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①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②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022-11-24
(1)一般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6%)×6%-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3%)×3%
2022-11-24
你是想问差额征税吧 应纳税额=(销售额-扣除额)×税率或征收率/ (1+税率或征收率)。
2022-11-24
你好,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6*0.06 差额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06*0.06
2022-11-24
你好!应该说是类似的。只是科目不同
2021-03-23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