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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麻烦将2022年增值税延缓缴纳政策发我一下看看吧,

2022-11-28 14: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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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14:53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9-14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二、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2-28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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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42 追问 2022-11-28 14:59

老师 增值税延缓缴纳只能延缓2022年7月份之前的吗?我们是一般纳税人这个月想办理增值税延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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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28 15:00

是这么做的 还得是制造行业,如果你想这个月延期的话,找你税务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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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42 追问 2022-11-28 15:01

不是制造业不能向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延期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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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28 15:03

只要你税务局那边同意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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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42 追问 2022-11-28 15:05

老师 最高可延期3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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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28 15:06

这个不一定,你们什么时候有钱了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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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9-14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二、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2-28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2022-11-28
您好,应该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
2022-03-31
学员您好小微企业也可以适应
2023-01-17
您好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2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2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2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2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2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5月19日
2023-05-13
你好,是2021年第四季度的税款?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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