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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物流行业,最新的国家给与的优惠政策,可以说一下有哪些吗?

2022-11-30 14: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1-30 14:49

你好 物流 现在痴情期间有减免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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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00 追问 2022-11-30 14:56

老师,可以发一下公告是怎么说的吗?有关物流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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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30 15:08

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和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022年第15号) 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提供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18号)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享受条件】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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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00 追问 2022-11-30 15:34

老师,意思是,对于物流运输行业,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免增值税的吗?而且只是截止到今年年底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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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30 15:47

你好  快递收派服务   物流里这个是免税的 一般和小规模都是减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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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00 追问 2022-11-30 17:45

老师,这个减免政策只是截止到今年年底吗?就是免增值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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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30 17:50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好,是的,是这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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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物流 现在痴情期间有减免增值税的政策 
2022-11-30
同学你好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 税率是一般纳税人13% 工程9% 小规模1% 2.就是小微的政策
2021-03-02
同学,你好 农业企业,符合所得税法27条规定的,可以减免所得税 政策一般在当地税务局或者财政局查询
2025-02-03
一、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房以及销售购买时间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市区7%;县城、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1、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者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20%; 2、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税。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1%; 3、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唯一用房,免征。 4、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 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税﹝2019﹞ 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 33号 四、土地增值税 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 五、印花税 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37号)
2022-01-11
你好,第一,可以多关注你们的税务局网站。第二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微信公众号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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