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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物业收当月,或者清欠当年的,做应收为什么不提增值税,预收帐款提增值税,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吗

2022-12-10 14: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2-10 14:20

同学你好, 您这边是物业公司提前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还是说年底再去收这个年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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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287 追问 2022-12-10 14:59

老师提前收取也有,也有年底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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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10 15:03

预收一年的物业费,先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未开具发票的,在未提供物业服务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该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应在每月提供物业服务后确认增值税收入。年底收一年的这种,收到的时候就得缴纳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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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您这边是物业公司提前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还是说年底再去收这个年度的呢?
2022-12-10
你好,是按权责发生制来的了。
2025-08-15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024-04-11
您好同学,我,们应该按照。12万元来确定当年的收入,因为它是分了两年的。
2022-11-25
您好,对的,这个是可以的
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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