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甲公司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不含税产品销售收入为44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800万元;不含税其他业务收入1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5万元;
(2)投资收益200万元,其中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160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20%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
(3)缴纳各种税金及附加320万元,其中增值税26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35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45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宜传费为14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40万元;
(5)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含合同违约金2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2019年度会计利润。
2、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期间费用。
3、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金额。
4、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 2019年会计利润=4400-1800%2B100-65%2B200-60-235-1450-240%2B60-70=840 2 广宣费限额=(4400%2B100)*15%=675 广宣费调增725万元 允许扣除期间费用=235%2B240%2B1450-1400%2B675=1200 3 投资收益调减200万元 4 应纳税所得额=840%2B725-200=1365 5 所得税=1365*25%=3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