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某市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21年利润表显示当年实现税前利润2000万元,除以下事项外无其他调整项目。(1)该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200万元。(2)该企业本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3)该企业当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100万元。(4)该企业当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5)该企业当年向税务局缴纳税收滞纳金1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请写出详细计算过程,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招待费限额1=100*60%=60 限额2=(3000%2B1000)*0.005=20 调增80万元 国债利息调减100万元 福利费限额=200*14%=28 调增22万元 教育经费限额=200*8%=16 不调整 工费经费限额=200*2%=4 不调整 税收滞纳金调增1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2B80-100%2B22%2B10=2012 所得税=2012*2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