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 100万股,共支付价款6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0.18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2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并存入银行。
(3)3月31日,甲公司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 610 万元。
(4)4月30日,甲公司将乙上市公司股票 100 万股全部出售,售价为653万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的增值税为 3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要求:写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1月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90 应收股利 10 投资收益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0.18 贷:银行存款 603.18 2月15日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股利 10 3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4月30日 借:银行存款 653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90 -公允价值变动 20 投资收益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