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个是在备注栏的
老师您好,我是建筑工程公司,接了私人业主别墅花园扩建工程来做,现在对方打算挂靠他名下的企业对公付款给我们公司,要求按对方公司抬头开发票。 因为这样,所以当时合同定的地址是对方公司地址,这个建筑服务实际发生地址是另一个。所以我按合同上的信息在发票备注栏备注项目地址时备注了合同上的地址。 请问这个问题大吗?可以可以这样开票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系统检测到您近期开具了建筑服务发票(开票时选择了建筑服务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请您按要求规范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准确填写发票备注栏,防范相关涉税风险。 老师,收到这样一个通知
老师好,广东全电发票开具“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时,按要求填写,打印出来的发票的备注栏只有跨地市标注,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出现在发票的中间位置,这样子可以吗
老师,全电发票开建筑服务,中间已经显示工程名称和地址的,备注栏还需要备注吗?有没有具体答案,有的老师说需要,有的老师说不需要
老师,这个可以开建筑服务发票吗?之前没有全电发票的时候开的建筑服务划线费,不需要填写项目名称和发生地,现在点进去开出来不显示单位数量只显示发生地和项目名称?
打印出来是这样的
备注栏备注了就可以了
老师,(异地施工)劳务分包发票在2022.12月份开具,但总包发票在2023.1月开具。那么在2023.1月开具总包发票时,预缴增值税时可以抵扣分包发票金额吗?(就是说劳务分包发票跨年分包抵扣可以吗)
这个可以抵扣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