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老师,我在初级会计实务中,关于存货的章节,里面有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法,请问这个是属于什么方法里面的一小类吗?因为目前印象最深的就是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这四种,我就不明白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法是属于哪一类
第二小题,他赠送的清洗服务,这个题确实是多计收入,清洗服务应该记在合同负债里边,这点我明白,多计了预计负债我就不太明白了,这个清洗服务不是像保修服务一样,要把这个费用先提出来吗,借报销费用贷预计负债。为什么不对呢?
老师我想问一下他第一题这边是说那个不恰当,是因为还要询问关联方的特征,然后被审计单位和交易资金监和关联方之间的性质,但是我的答案写成询问不足以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还要用其他的程序来验证那个。关联方,那这个是不是就答错,是错到哪一边,是怎么样的错。老师我想请问一下他第三题他就说那个只是说披露了是交易,然后他做的会计是他仅仅只是实施了就是利息的比较,然后我写的答案是说他这样子是不恰当的,因为它这个证据明显就是不充分啊,但是他的答案是说还要查询其他条款是否与非关联方相同,就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写?然后如果第四题的话,他这边是说那个把那个关联方披露错误,不需要与那个治理层沟通,他说他这个不是说与关联方的交易,就是在与治理层沟通的事情嘛,就为什么他那边又写恰当呢
请问老师: 我正在学习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票据权利,其中有一个问题: A出票给B,C从B处偷来了票据,C用偷来的票据支付了D的货款。此时,D取得了票据,也发货给C了,D并不知道票据是C偷来的,D视为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权利。 老师,我不明白, 第一,D取得的票据权利是B的那张票据吗?那B怎么办? 第二,票据上有收款人名称B,C是偷来的,并不能首尾相连的说明票据的来源,D又为什么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票据呢?
我不懂A为什么不属于会计估计,明明这个计价方法不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吗?D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我也不是很懂
朴老师,做账时是不是要避免同一个员工在两个往来挂账?比如A员工既用其他应收,又用其他应付做账。
朴老师,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24年12月电商经理拿了2000的发票来报销,这2000块确实是电商公司发生的支出,但发票抬头是集团工厂,这2000在24年12月已经用电商公司的银行账户打给电商经理,我现在补账,电商经理报销的2000元该怎么做账?
老师 一般纳税人 开具劳务发票 税按货物13% 按服务6%
老师,你好,出口退税需要涉外收入申报单,这个要去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吗
老师,社保增员怎么操作
老师,请问劳务派遣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般开具全额还是差额发票,税率多少?另外,差额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嘛?
货代收 报关费跟陆运费,但是开不了代理报关费,那品名应该开具什么应税发票呢?
老师,三个自然人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另一个国企公司,三个自然人公司评估结果净资产是-314万,股权转让价格可以是0吗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当月的发票开出来,款没有打进来,需要做账吗
年终奖个税申报时,只申报了第一次发放的10万,其实是20万分两次发放的,在第二次发放时应该如何申报个税呢?
那为什么呢A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这个计价方法不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企业选的吗?
你好 如果是依据企业情况进行变更的话,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那一定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而做的变更 。 所以如果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