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是一种链条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原因之一是保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对的,确定视同销售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链接的完整;二是避免因进项税额抵扣链条不完整导致税负不平衡,导致逃避纳税;三是体现增值税计量的配比原则,进项税额与销售税额的匹配。

2019年10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000万元,已知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金54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2019年10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000万元,已知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金54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计算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该企业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计算,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为多少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该企业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计算,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为多少万元,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请问老师,前3个项目都要乘以企业销售不动产的百分比计算吗?
老师你好,新买的车,上车牌费170元,没有发票能不能入账,入账后需要调增吗
老师,有一笔成本属于24年的,由于当时一些原因,不确定,一直没确认,对方这几天给我公司开来这笔成本发票了,我们小企业快递准则,应该怎么分录老师?100万
@董老师 有问题正好想咨询您!
老师,当月没有销项,当月的进项是记在应交税费-代认证进项税额,还是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没认证的进项税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体现? 这个进项税本月必须认证留底吗?
有哪位广西的老师吗?带带我
员工生育津贴 10月10号发放1万 生育假8月15号开始休至1月15日,8月中旬开始休产假是按正常工资发放包含交社保 9月按工资发放含社保 10月份工资按生育津贴一次发放 请问这分录怎么做
开给个人的发票,抬头能写个人,或者抬头是两个人的姓名可以吗?
老师,请问我们租个人的房子给员工住,人家个人开不了发票,怎么办,我们需要什么资料做附件
对一般纳税人开甘蔗增值税免税吗
总分机构汇总备案怎么填写,才是分公司在当地独立申报交企业所得税呢?
老师那第二个呢?
2.土地增值税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B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不正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2.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