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享受政策的
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开了一个分公司,请问一下老师,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时,是分别享受30万,还是合起来一起享受30呢?
尊敬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政策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下同),您可以先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请将本期1%征收率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按照2%计算应纳税额减征额--------------------刚才申报增值税看到这个,但不是季度45万吗?改成30万?
老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免增值税,但是小微企业是年销售额300万以内才属于小微企业,这样是不是说年销售额在300-500万之间的企业就不属于小微企业了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了是吗
请问:我们公司9月份以前是小规模纳税人,在7月份的时候开出含税总额为128万3%的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9月升级为一般纳税人,10月季度报税的时候按3%的税额缴纳了增值税,请问:这个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全免的优惠的政策吗?
请问老师基金管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卖出了增值了200万,这部分可以享受2022年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