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账上不用做处理的。

二、计算题中国公民黄某,2021年每月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每月扣除的三险一金为4500元。黄某夫妇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且每月还需支付首套房贷款30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黄某一人享受。已知,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本年黄某已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元。要求:(1)假设黄某自己购买的首套房还未进行装修,目前租房居住。请问,黄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老师您好,我咨询增值税的问题。 本月(12月)发生销项税额9万,进项税额2万,所以本月销项大于进项,但是截至11月底,留抵的进项税额还有14万多。 请问老师: 1、本月账务处理怎么做?需要写转出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分录吗?还是说什么都不写? 2、本月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果需要缴纳,那留抵的那些税额怎么办?如果不需要缴纳,请问是用目前有的留抵税额进项抵扣吗? 谢谢老师,希望您不吝赐教,麻烦您了
某单位,享受进项税加计扣除政策,现在是十二月,本月没有开发票,不用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进项税加计扣除的那部分我没有抵减,在财务上需要做账吗,如何做
老师好,企业本年4月取得的增值税发票,4月正常入账,当月正常申报增值税。10月10日,税务局通知,4月这张发票由于对方未缴税,我单位不能抵扣,要求在9月报税表中进项转出,9月做账系统已结账。我是否记账在10月做进项转出,10月做进项税额加计扣除5%做反方向。借:成本100,贷:进项转出100。贷:进项加计抵减 5,贷:其他收益:—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现将我市名单制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 请问这是要什么条件享受
这个只填写表格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