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建筑公司取得分割单和专票复印件可以抵扣增值税? 没有取得发票原件,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 ,但是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 依据如下供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我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属于分包方,开3%的专票给总包方,我公司接到分包工程后又将此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属于个体户,开个体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可以采用差额征收申报所得税吗?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水电费户头为某房地产公司,承建方(包工包料)为某建筑公司,水电费两个公司按比例承担(方式为分割单),进项税怎么认证抵扣?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请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