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供应商实际出货是100台电器,发票上只开少于100台的数量对吧?

我这是网络货运公司,是一个做运输的平台。货主从我们平台发货,然后把需要给司机的运费,和9个点的税费一起打到我们平台,我们再把运费给司机。产生了多少金额的费用,我们就开多少金额的专项发票,比如1000块运费,和90的税,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090。但实际中,1000块钱,我们只向货主收7个点的税(政府对网络货运公司的税有部分返还,我们愿意让一部分利给客户),那这种情况,附属类是否可以应用在这里,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度为1070?发票上这个附属类应该怎么填才对? 和货主签的协议,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个月对方和我们保证多少量,全部的每张发票,我们都按照协议税点开。还是说,需要我们和货主协议,先达到多少量,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额开,完成保底额度之后,我们才能够按照协议税点开?此外,税务局对于协议还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这种附属类是属于折扣销售吗?和平销返利是不是同一种?
我是做超市财务费,我现在有个问题,我的商品A是联营的,就是拿过来卖,我超市不用管A的库存,只是按照A每月的销售额的20%来确认我自己的收入,我的商品B与A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B我需要管库存数量,但不需要看库存总金额,这个时候A商品的公司被称为联营供应商,B的供应商则被称为代销供应商,对于这个A与B商品的做账方式,我咨询过税务局,税务局的解释简单粗暴,他们说A与B不属于受托代销商品,也不用那么复杂,因为我虽然都会提成20%,但是另外80%我会返还给供应商,其实这80%就相当于是我付的进价,与普通商品购销不一样的是,别人先买进来在卖,而我的A和B是属于先卖了再买进,说他们其实也是我的商品,税务局的解释颠覆了我的会计知识,而且我看我公司的进销存系统,联营和代销商品居然都有销售成本,而且这个成本还都是那返还的80%,系统的负责人说,谁说联营和代销没有成本结转,产生了收入就必须有成本配比,而且主要是商品售卖时是我来开全额税票,不是供应商开,所以商品我买了,票我开了,跟正常的商品购销不是一样的吗?税务局的解释和我公司的系统不谋而合。我还是觉得是不是我哪里想错了,按照受托代销去做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电商公司,我们公司实际要付40万100台电器给供应商,但是供应商平台的返利算我们公司的,所以用返利10万来抵扣货款了,那就相当于我们还要付给供应商30万,但是供应商不愿意开40万100台的发票,只肯开30万的发票,然后供应商减少数量来开票,因为发票都有型号的,我们要给客户按型号来开100台对应的型号开,这种情况有什么好办法,解决供应商那边开票问题吗
电商公司,我们公司实际要付款给供应商100台电器40万货款,但是供应商平台收到的返利算我们公司的,所以用返利10万抵扣了货款,那就相当于我们还要付30万给供应商,但供应商不愿意按100台来开票,只肯按30万减少数量来开票,因为每台机器都有型号的,我们要按100台对应的型号开票给客户,供应商那边觉得调整价格跟市场价有差别,不愿意调整,只愿意调整数量,可是调整数量的话我们就没有发票开给客户,我们要给客服按100台型号来开票的,这种情况,除了调整单价还有其他方法来解决吗
老师,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老师好,有个我个人问题想咨询下,我前年考会计中级职称三科都没过,今年考了两科,过了一门经济法刚60分,会计我明显感觉比去年理解上好了很多,而且做了550题刷了三遍,但是今年和去年分数一点没变还是47.就想问下我这样还有必要继续吗?
老师,请问针对公司业务员工资比较高,交的个税比较高,怎么筹划这个?
老师你好 我有个员工是我和另外一个老板一人出一部分工资 这个工资没个月我这边已经付了 现在需要收回来怎么做分录
请问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可以作为成本支出吗?
店里闲钱拿来做了一点理财,借短期投资……某某产品,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中会产生一点费用,手续费和软件使用费,这个入到什么科目去?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将早餐用餐人数/2来核算,因为早餐10块,午餐20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长期挂账。后来发票也开不进来。如何平账
老师您好,当时9月的时候我问老板公司有做电商平台嘛,老板说没有,结果现在问老板说10月有做电商平台,而且仔细一问说9月27日入驻电商平台,9月27到30日有几千块钱收入,那这9月的数据还要申报嘛
老师用私卡报销,发工资也用私卡有什么风险
可按平销返利办,可以要求供货方就返利部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红字发票没有数量,只有金额,冲减收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