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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假设我们小规模公司我第一季度季异地a项目收入200万 ,支付分包款180万,预交增值税=(200-180)*0.01=0.02、 若我们公司目前就只有这一个项目 请问我们公司税务登记地季度应纳增值税申报额是怎么计算

2023-01-15 13: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1-15 14:08

你好,现在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所以你公司税务登记地季度应纳增值税申报额就不存在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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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86 追问 2023-01-15 14:14

那老师假如案例一 1⃣️一季度A工地收入50分包40 预交就是50-40,B工地第一季度收入60、分包50,预交60-50,在机构所在地就 50+60-40-50=20 小于季度起征点。应纳税额就0吗? 1⃣️案例一计算:A工地需要预交的税:50-40=10、10*0.01=0.1。 B工地需要预交的税60-50=10、10*0.01=0.1。机构所在地季度申报增值税应纳税额:未达起征点,应纳税额为0 案例二:2⃣️a工地第一季度收入20 分包15,不需要预交,B工地第一季度收入100,分包50,预交100-50。机构所在地季度交增值税:20+100-15-50=55,大于起征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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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15 14:38

你好,现在是月收入小于10万元,不用预缴,你发的这个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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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86 追问 2023-01-15 14:41

老师1⃣️我预交的时候要用收入减去分包款,2⃣️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季度增值税的时候也要用总收入减去分包款后的余额看有没有达起征点。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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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15 15:43

是的呢,财税「2016」36号: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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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86 追问 2023-01-15 15:55

老师意思就是 下面这边操作计算方式吗1⃣️预交 总包-分包款余额预交2⃣️ 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超过起征点情况(机构所在地收入➕异地每个项目总包-异地每个项目分包)✖️税率-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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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15 18:20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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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86 追问 2023-01-15 20:35

好的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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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15 21:26

不客气,祝你一切顺利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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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所以你公司税务登记地季度应纳增值税申报额就不存在补缴
2023-01-15
您好 问题一:做法对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文件中包括所有营改增相关文件中均未要求分项目扣除分包款。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有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因此,根据政策规定,在预缴环节不同项目间的分包款不能互抵,但在申报环节没有相关的限制规定,可以互抵。 ​ 问题二:下个季度有分包收入的时候是不能再减10万了
2023-04-03
你好,是可以减去分包款的呢
2023-04-06
您好 3季度申报增值税再交增值税税款
2021-10-18
您好 按季度申报的 要把一月份的申报的时候一起补缴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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