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应该与合同结合,会计准则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进度确认收入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之前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8月份的时候累计收入超过了500万,在11月份的时候税局那边强制要求我们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但是11月份的时候公司没有收到税务通知书,就没有去变更,现在12月份税局就打电话过来要赶紧变更,但是我们12月1号-8号都已经开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票1%的税率70万的发票出去,合同也是前几个月份的,现在税局说要把发票全部收回开6%的发票,我就想说合同都是1%的税率规定了,这样重新开税率就公司承担了,并且这几天开票出去的款都已经收到了,开出去的票也很难收回来,如果不收回来重新开,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好的,第二个问题我们10月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公户收到了正常货款,但是我们11月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10月收入就没有给客户开具发票,因为我是10月底申请的转为一般纳税人,我们税务局这边的要求是在11月中旬先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把10月的增值税申报,12月才能正常按照一般人申报11月,但是我申报10月的时候忘记了这些10月收到的费用,又是0申报的,11月成为一般人之后10月的收入按照一般人补开了发票,那老师10月我还用做一笔无钱收入吗,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在11月把无票收入冲红做一笔借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预收账款,然后再按照11月开的发票结转收入,借方应收账款,贷方主营业务收入是上面那样,还是我10月直接不结转收入,11月直接按照开票金额结转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因为11月要成为一般人的话,先要在11月中旬按照小规模把10月的增值税报了,但是我10月属于有收入11月按照一般人开的发票,所以当时我10月的增值税就0申报了,这个10月增值税还用更正申报吗,我每个月都按照进账收入在用友上做账了
我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做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 2022年11月我们开出发票40万,已申报缴纳增值税; 同月11月我们也收到了这笔款。 现在问题是,我们不想在2022年确认这笔收入,因为合同履约还没有完全完成,我们想在2023年再确认。所以11月开发票和收款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呢?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那纳税人,我们有一笔80万的项目款在2022年就入账了,但是因为不确认对方是否需要发票,所以迟迟没有确认收入,一直挂在预收账款,在2023年12月份我们公司开票超过531万元,所以就被升为一般纳税人,为避免2024年1月后确认收入这个收入能少上增值税,我能在2023年度12月把这80万作为升一般纳税人前的收入吗?具体分录怎么做才没有税务风险?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7月份确认一笔研发服务费收入54万,同时已给对方开票,但是成本现在我不知道如何归集,因为按照正常程序我们会产生专家评审费,调研费,咨询费等 还有人工,但是这一笔特殊一些,除了人工工资其他的都未产生,老师那成本应该如何来归集呢?项目周期是6个月,我们是先确认收入后进行技术服务,老师我的问题 1、是要在开票当月就确认收入吗?还是先走预收等半年后项目完工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2、按照权责发生制 即便开票但是项目未完成也不用确认收入对吗?
并且也开了发票,所以,确认收入和对应的成本是应该的
我们实际的履约确实还没有完成,可以先不确认收入吗,2023年1月再确认
一点也没有做吗,同学
只要做了,就有进度,到年底就要确认的
报表日年底不是平时
不不不,还有一些收尾的服务工作没完成
所以想知道2022不确认收入的话,那2022年11月开票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呢,我们2023年1月会确认收入的
软件服务属于一段时间每提供的服务,应该按进度确认收入的
不确认,税务会比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