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不,你可以计提,缴纳放在实际纳税月份
老师您好,我有3个问题,辛苦回答一下哦,万分感谢: 我们这里是总经办财务室,原来另外一个校区的账和支付都是在总部,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的计提。 11月份开始公积金计提在总部,实际支付在分校区,12月份社保、公积金都正常在分校区支付。工资是总部支付(社保缴纳上月,公积金缴纳当月) 1、12月份开始,我是不是需要在分校区账套里补计提社保,总部冲销,公积金正常分校区计提,工资支付挂往来就可以了?(11月份公积金总部已冲销,分校区已补提) 2、原分校区房租摊销及支付在总部,12月份缴纳及房租发票都开在了分校区,接下来我是不是直接总部减少分校区的摊销,分校区续接做原摊销就可以啦,还有没有其他分录? 3、总部有两层,其中一层12月份已退租,我需要做哪些分录?先把固定资产清理掉,12月份减少原房租摊销就可以了还是需要冲销?
问题是,2021年有个员工12月25日从我公司离职,但是因为这个员工有和我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这个员工要服务我公司2年,但是这个员工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离开公司只为我公司服务了整一年,在2022年1月份我就没发2021年12月25日当月25天的工资4400元给他,直接扣掉4400元(根据我公司的协议的话是要赔偿我公司7000元的),我这个问题是,但是我公司虽没有发放12月份工资,但是2022年1月份我把这个离职员工的代扣代缴收入填入,还给他的2021年的社保也交了,我想提问,这个员工的12月份个税申报了,虽然没有交税,但是那个员工今天打电话说要告我们偷税漏税,我一定要懂这个的老师回答好吗
老师,对于职工工资和社保公积金计提,我一直在计提的时间方面有些混沌。比如,我现在9月,本月做8月的账,拿到的银行扣缴记录扣的社保和公积金所属期是7月的,这边当月15号是扣缴上一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那么我8月的对账单里发的是7月的工资,交的是7月的社保和金。那我9月针对这些时间交错的事件,应该怎么去做工资和社保呢?我9月应该写的是计提8月的工资、社保个人和单位的部分,然后写发放7月的工资、缴纳7月的社保和公积金。这样嘛?那不成了9月做7月的账务了??老师我这个字数有点多,麻烦您回答的时候可以引用下我的问题,然后加上“是的”或者“不是”,不然我怕看不明白。谢谢谢谢老师!!!
公司成立及员工情况: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员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转入新成立公司,有几个问题麻烦老师帮忙理顺: 1:工资发放情况:10月发放9月份工资,那我申报个税是否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 2:9月份开始,我们就是自己缴纳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资未发放,但是五险一金已交,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员工6-8月份工资在9月份一并发放2.7万元且未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在发放的时候并未扣除个税,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缴纳个税,然后这个个税金额在10月份发放9月份工资的时候扣除,这样操作是否合规? 4:上述同事,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扣除的累计费用是20000,这样是对的是吧?
老师,麻烦问个问题。湖南卓越公司为何1月份为什么没有计提缴纳社保费,从2月份才开始有呢,第一月份组建公司时不用计提和缴纳社保费吗?我记得课堂上老师给讲过社保每个月都要交、即使不发工资也要交社保。当月交当月的。麻烦您,谢谢
老师,请问,10月1日开始纸质火车票不再用于抵扣,如果在10月1日之后收到9月份发生的火车票,也必须开具电子票据是吗?
你好老师,承兑金额:687996.77元,贴现按6%.帮我看下贴现金额是多少?怎么算,谢谢!
老师,个体工商户自己可以开户劳务发票吗
9月开的票,报费用的时候可以做账做到10月吗
请问老师,哪里可以获取最新的财政规定变化消息
个体户需要报税吗?在每个月开票不超过10万的情况下
请问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如果让他们自己去税务大厅开劳务费发票,如果劳务费金额超过800元按20%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也会一起在税务大厅自己交掉,不用我们给他申报个税时再代扣代缴?
老师,请问在公司税号变更之前,用旧税号开具的发票可以入账报销吗?
股东把钱借给公司,公司付利息给股东,股东需要交个税吗?股东没有开发票给公司
老师您好,大股东99.824% 小股东0.176% , 两个股东就不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