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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名称怎么写?我们是抵押的办公楼

2023-01-20 14: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1-20 14:46

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名称应该明确、详细的描述抵押物的位置和范围。例如,抵押的办公楼地址为“中国某市某小区某栋楼2号楼703室”,那么其在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名称应该为:“中国某市某小区某栋楼2号楼703室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从字面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比较详细的抵押物描述。
抵押物名称应该采用统一格式来提高抵押合同的可操作性,在总结个案特点时,如果抵押物名称写得太宽泛,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另外,还应该特别关注抵押物的权利限制,如抵押物中不能包括未明确授权或者被明确禁止权利,以免影响抵押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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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把具体选项放上来看看,是对是错要看看选项是怎么描述的
2021-06-16
这里的丙需要满足善意取得,即不知道抵押合同的存在且无重大过失,同时还需以合理对价受让并占有抵押财产。 根据提供的司法解释,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不得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在例子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并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合同签订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公司拟将设备转让给丙公司。如果丙公司不知道该生产设备已设定抵押(即善意),且以合理对价受让并实际占有了该设备,那么乙公司(抵押权人)不能向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善意”是指不知道标的物上存在动产担保负担,且无重大过失。这意味着丙公司在受让该设备时,没有义务去主动查明该设备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但是如果存在明显的情形表明该设备可能存在抵押,而丙公司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善意。同时,丙公司还需以合理对价受让该设备,即支付了与设备价值相当的价款,以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占有则是指丙公司实际控制和管领了该抵押财产。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丙公司才能取得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受未登记抵押权的影响。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例如,丙公司在购买该生产设备时,甲公司并未告知设备已抵押的情况,丙公司也没有从其他途径得知这一信息,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实际接收和使用了该设备,那么丙公司就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乙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行使抵押权。但如果丙公司明知或应当知道设备已抵押,或者受让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没有实际占有设备,那么乙公司就有可能举证证明丙公司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从而向丙公司主张抵押权。
2024-07-11
童鞋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 转让的 受让人只需要满足不知情就可以
2024-07-10
你好,抵押一般就是金融公司银行等地方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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