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是算整个合同期限。20220101~20240101。
老师,问个和财务,人事劳动法相关的问题,比如公司有员工新入职,谈好三个月试用期,不签合同,但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由于用工成本过高公司突然在该员工试用期内,乜就是三个月还差一周时间,口头通知该名员工,并通知其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理由不符合公司用人条件,问,1.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金2是否可以要求第二个月双倍工资补偿?目前能证明的资料只有工资流水,和社保公积金的交纳记录
老师,我想问下,我公司去年12月份起了一个照,是旅游业,3月初又起了一个照,是农业技术行业,有的员工是去年12月份入职的,但是前天才和所有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的入职时间是去年12月份,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我在人易宝做用工登记时是写2021.12.15日还是写起新执照以后的日期?用工登记时如果入职日期我写2021.12.15,那是不是还牵涉到去年12月,今年1月,2月的个税没报?
老师我想问一下这个是我们和实习生签得合同,属于校企合作得,当时定的是必须签三年得合同,前期一年属于带薪培训,后两年属于工资,但是必须带够三年,如果不到三年离职需要退还当时带薪培训费用,合同中也有写,现在员工离职了自己,不接电话,也不赔偿,我们可以起诉他们吗?有没有什么相关条款
老师,一个人事相关的问题,不知道可不可以问一下? 第一年劳动合同20220101~20230101到期后,又续签一年20230101~20240101(没到期,员工提离职)。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合同期限应该是怎么算?是不是从20220101~20240101?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0年。工王红本年每月的工资是80000元,确定王红要缴纳的社保费总额。1如员工王红本年10月刚参加工作,本年社保缴费是?2如员工王红是老员工,次年社保缴费基数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