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转让土地使用权为啥不是通过“特许权使用费”核算,那转让土地所属权又通过什么核算

老师转让土地使用权为啥不是通过“特许权使用费”核算,那转让土地所属权又通过什么核算
2023-03-19 20: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3-19 20:22

您好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1年与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19 20:24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1年与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 专利权 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 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二)商标权 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三)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剧本使用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的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所得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应按综合所得的相关规定处理。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供拍摄的照片取得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艺术照片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82号)明确,《青岛年鉴》编辑部编辑××因北京馆公关广告公司商岛分公司使用其拍摄的艺术照片制作广告宜传路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专用技术。这类技术大多尚处于保密状态,仅为特定人知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52号)的规定,个人在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工作大致相当及与企业其他员工相比没有异常的情况下,由于向本企业提供所需相关技术而取得本企业支付的按不超过一定比例的(如20%)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这部分收人,与其任职、受雇无关,而与其提供有关技术直接相关,属于非专利技术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该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1年与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 专利权 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 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二)商标权 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三)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剧本使用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的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所得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应按综合所得的相关规定处理。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供拍摄的照片取得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艺术照片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82号)明确,《青岛年鉴》编辑部编辑××因北京馆公关广告公司商岛分公司使用其拍摄的艺术照片制作广告宜传路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专用技术。这类技术大多尚处于保密状态,仅为特定人知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52号)的规定,个人在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工作大致相当及与企业其他员工相比没有异常的情况下,由于向本企业提供所需相关技术而取得本企业支付的按不超过一定比例的(如20%)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这部分收人,与其任职、受雇无关,而与其提供有关技术直接相关,属于非专利技术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该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19 20:25

因为不是特许权使用费的范围,上面是文件规定的范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因为土地使用权在增值税口径是视同不动产处理的。所以跟转让其他无形资产有差别。
2020-05-29
你好同学,土地使用权和上面的厂房都是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但是二者需要用明细科目分别核算。
2021-04-30
你好,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就和制造业的原材料是一样的,是为了建造房产,而不是为了直接出售
2021-01-05
可以呀,之前的成本是可以扣除的呀,这个不影响的。
2021-04-26
这个是计入无形资产的
2021-03-22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