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1年与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023-03-19 20:22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这句话对嘛,麻烦老师解释
老师你好,投资性房地产为 1.企业转让取得的建筑物进行出租,必须要租出后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是吗 2.企业转让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赚取租金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也是租出后才算投资性房地产对吗 3.企业转让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暂未出售也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对吗 (只有前边两者出租后才算投资性房地产对吗老师)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老师 制造业企业转让自用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签的合同是空调安装工程,发票可以开工程款吗
6.8月26日,将E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该票据的面值为348,000元,出票日为7月22日,期限为92天。银行贴现率为6%。(不带追索权票据贴现)
甲公司为试点一般纳税人,主营货物批发零售,兼营国际货运代理和运输服务。本年6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10万元。本年 7月发生业务如下: (1)10日,上缴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10万元。 (2)12日,国内采购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 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 2.6万元,通过银行支付了上述款项。 (3)13 日,进口货物 1 批,取得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张,注明的价款为 10万元、增值税为 1.3 万元。 (4)15日,销售货物一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 张,销售额 130万元、销项税额 16.9万元,款项已经收妥 (假设不考虑成本结转)。 (5)20日,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将货物30万元(购买价)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该批货物进项税额为3.9万元,已于上月抵扣。 (6)21日,提供联运运输服务,共取得收入109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 100万元、增值税9万元,同时支付给联运方运费54.5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7)24日,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甲公司放弃免税权),取得应税服务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50万元、增值税 9万元。为取得该收入,支付给一般纳税人代理公司代理费用60万元、增值税 3.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支付给小规模纳税人代理公司代理费用金额30.9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支付给小规模纳税人货物运输公司运费金额10万元 (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 (8)26日,购进设备4台,款项已经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张,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3.9 万元。 甲公司取得的合法票据本年7月均符合抵扣规定。 要求:计算甲公司本年7月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
做抵押车,怎么管理资金,怎么做账呢
23.某保险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为重型变压设备运输财产提供保险服务,取得保费收人212万元(含税);另取得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收人80万元;当月认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6万元。要求:计算该保险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23.某保险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为重型变压设备运输财产提供保险服务,取得保费收人212万元(含税);另取得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收人80万元;当月认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6万元。要求:计算该保险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
23.某保险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为重型变压设备运输财产提供保险服务,取得保费收人212万元(含税);另取得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收人80万元;当月认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6万元。要求:计算该保险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
三月十五日,A公司向D公司销售产品一批,票上注明货款为18万元,增值税23400元,价税款收到D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为期6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年利率6%,请做出会计分录。
2020年3月1日,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分立为B有限责任公司(简称“B公司”)和C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公司”),并对资产进行了分配。4月3日,债权人丁某要求A公司清偿 15万元债务,但A公司对丁某的要求未予理睬。 A公司解散后,未申请注销该公司。在B公司和C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期间,A公司的原有业务由B公司和C公司承接后正常处理。
我们先将诚信小摊自2013年3月19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整理,把多次采购业务合并为一次采购,把无数次销售业务合并为一次销售,并按发生的先后顺序加以编号:(1)诚信售卖店收到1105房五位同学的现金3150元。 (2)用现金购买货架220元,白板钱箱40元。 (3)接受捐助太阳伞一把,价值200元。 (4)用现金7140元分6次(650元,1040元,1060元,1180元,2350元,860元)购入文具、食品、生活用品。 (5)经营3个多月的收入大概9996元(按购买商品成本的140估计)。 (6)隔壁水果店利用诚信售卖店销售水果,每份提成1-2元,共收到20元。
某项目资料如下:该项目建设期3年,主要技术和设备拟从国外引进。主要设施包括生产主车间,与工艺生产相适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以及有关的生产管理、生活福利等设施。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分别为3466万元,19808.52万元,86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42万元。预备费中基本预备费为3749万元。投资分年使用计划按第一年20%,第二年55%,第三年25%的比例本项目只考虑主要生产项目投资在建设期内的涨价因素,即将分年投资额按年递增率6%计算。主要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分别为1031万元,14920.52万元,7320万元。要求:根据以上数据,计算建设投资。是全部内容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1年与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 专利权 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 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二)商标权 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三)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剧本使用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的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所得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应按综合所得的相关规定处理。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供拍摄的照片取得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艺术照片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82号)明确,《青岛年鉴》编辑部编辑××因北京馆公关广告公司商岛分公司使用其拍摄的艺术照片制作广告宜传路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专用技术。这类技术大多尚处于保密状态,仅为特定人知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52号)的规定,个人在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工作大致相当及与企业其他员工相比没有异常的情况下,由于向本企业提供所需相关技术而取得本企业支付的按不超过一定比例的(如20%)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这部分收人,与其任职、受雇无关,而与其提供有关技术直接相关,属于非专利技术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该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1年与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 专利权 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 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二)商标权 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三)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剧本使用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的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所得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的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应按综合所得的相关规定处理。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人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供拍摄的照片取得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艺术照片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82号)明确,《青岛年鉴》编辑部编辑××因北京馆公关广告公司商岛分公司使用其拍摄的艺术照片制作广告宜传路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专用技术。这类技术大多尚处于保密状态,仅为特定人知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52号)的规定,个人在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工作大致相当及与企业其他员工相比没有异常的情况下,由于向本企业提供所需相关技术而取得本企业支付的按不超过一定比例的(如20%)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这部分收人,与其任职、受雇无关,而与其提供有关技术直接相关,属于非专利技术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该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因为不是特许权使用费的范围,上面是文件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