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计抵扣了的,就是13%
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5月购进的机器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52000元;销售2019年5月购进的生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000元,销货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甲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选择放弃减税,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第二部分,70000*13%-2000*9%是啥意思呢
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取得销售收入60,000.00元,该设备为2015年1月购入,未放弃减税优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为A公司未放弃减税优惠,因此销售是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纳增值税=60,000.00/(1+3%)*2%=1,165.05元。请问老师2009年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不是13%税率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应该看购买方要专票还是普票吧,这个不管是3个点还是2个点的税始终都是购买方承担这个税,销售方代扣代缴啊,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会选择专票吧,还可以多抵扣一个点的税,是不是?
老师,咨询个问题,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5年买了一台设备,当时的采购发票是17%税率的增值税专票;这台设备2021年过后就没咋用了,所以上个月老板把这台设备卖给了一个客户; 现在需要给客户开发票,我有两个问题不太确认: 1、关于品名: 我们和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品名是“性能测试仪”,我看了下之前买进并且入账的品名是“回损测试仪”,我开票要按销售合同来开,就和之前进项发票的品名不一致,这样会不会有影响? 2、关于税率: 销售合同上标明税率13%, 我可以按13%的税率给客户开专票吗? 我看到有政策说: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电子仪器,2020年购入的,当时发票抵扣了,日常也折旧一部分了)。2023年出售,可以简易计税3%按2%开具专票还是普票?还是必须13%?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开普票也不可以简易计税了吗? 金额比较大,您确定只能按13%嘛?
因为你已经抵扣了,所以确定只能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