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完税凭证是否有附加税滞纳金?

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营改增”后:①印花税;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③购房时缴纳的契税 仅适用于按发票金额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且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是说只有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且有契税证明的才能扣这3个税吗?
老师,公司是重庆的建安企业一般纳税人有预交税,我刚来公司以前会计没做交接,发现了一些问题,不知道怎么办,求解:(1)第一个会计做的凭证是: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预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贷:现金 又做了一笔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后面一个会计做的是: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预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预交城建税 ,应交增值税-预交教育费附加,没做计提附加税,现在预交城建税科目有借方余额2160.74,预交教育附加有借方余额1200.33,预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49856.69,怎么做才是对的呢,预交增值税在借方是可以抵扣的吗?
老师,异地预缴的增值税,用三方协议支付的,但是基本户没有扣款,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附表4显示了金额,而且完税凭证我也打出来了,怎么做账,还有就是,预缴的时候,附加税也一起缴纳了,是不是要在科目中,增加预缴附加税的3个明细科目
老师,您给看一下,3月6日缴纳的增值税是15076.54,产生的增值税滞纳金1756.77,但是我没看懂,为什么附加税的那张完税凭证上也有增值税滞纳金143.23,而且,为什么城建税也有滞纳金,但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没有滞纳金?而且,这个附加税,难道不是用缴纳的增值税作为基数来计算的吗?就是城建税,不应该是用15076.54*0.07算的吗?为什么算的跟完税凭证上的金额不一样?请问完税凭证上的6999.99是怎么得来的?
老师,您给看一下,3月6日缴纳的增值税是15076.54,产生的增值税滞纳金1756.77,但是我没看懂,为什么附加税的那张完税凭证上也有增值税滞纳金143.23,而且,为什么城建税也有滞纳金,但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没有滞纳金?而且,这个附加税,难道不是用缴纳的增值税作为基数来计算的吗?就是城建税,不应该是用15076.54*0.07算的吗?为什么算的跟完税凭证上的金额不一样?请问完税凭证上的6999.99是怎么得来的?
老师,我都拍照发您了啊。就是附加税那张完税凭证。我看只有城建税有涉及滞纳金
您好,1757.67的滞纳金与图片15076.54的增值税无关,
老师,您帮我算算,附加税那个完税凭证上,城建税6999.99,教育费附加2999.99和地方教育附加费2000的金额,分别是怎么算出来的。城建税是按7%来缴纳的
您好,您企业有多个增值税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