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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不具有债务人现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我看题目理解成第三种,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中级经济法,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不具有债务人现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我看题目理解成第三种,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中级经济法,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不具有债务人现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我看题目理解成第三种,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2023-04-03 16:4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4-03 17:00

同学,你好,你说的第三种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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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7:07

第一种,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第二种,未约定保证方式且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一般保证,第三种,未约定保证方式且不具有债务人现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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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03 17:14

同学,你好,题目这个是用第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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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7:19

我看题目说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嘛,看上去更符合第三条啊,第三条哪里不符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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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03 17:23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得意思表示得,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题目固定了债务人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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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7:47

债务人不能清偿才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清偿是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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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7:47

题目说的是债务人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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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03 17:50

对啊,就是债务人要优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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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7:55

题目说的是陈某不清偿而不是不能清偿,那应该是连带责任保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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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03 18:07

陈某是债务人,只有在陈某不清偿的时候才是保证人清偿,而不是不管陈某请不清偿,都可以找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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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8:09

不是吧,一般保证,只有等债务人强制执行以后,债务人没得东西清偿了,就是说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时候,债权人还有没清偿的债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是,只要债务到期,债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也可以找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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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8:10

我感觉可能是单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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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8:25

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方式,约定了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就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方式,约定了债务人不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方式,也没约定意思表示,就是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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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1 追问 2023-04-03 18:26

你帮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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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03 18:32

好的,同学请稍等,老师正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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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03 18:43

同学,你好 确实是一字之差,两者的意思截然不同,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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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你说的第三种是什么意思呢
2023-04-03
你好,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人除债务人和债权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2022-11-08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在民法典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果破产的,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此外,为实现保证担保设置之本意,应当取消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根据破产法第44条、第46条和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保证债权破产受理时视为到期。
2024-07-02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 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保护保证人的利益考虑。一般保证相较于连带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样规定可以避免保证人在未经过必要程序时就被要求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的区别: 1.责任承担顺序不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保证人的地位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地位相对较为被动;而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地位几乎相同。 保证期间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的原因: 这样规定是为了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避免保证人责任期限不确定之间取得平衡。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此时开始计算保证期间较为合理,能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如果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可能导致保证期间过长或过短,不利于保证关系的稳定和各方权利的保障。 买卖不破租赁,对承租人转租后的第三人不一定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通常以原租赁合同为基础。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原租赁合同可能被解除,此时转租后的第三人可能无法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如果转租经过出租人同意或者原租赁合同中明确允许转租,那么转租后的第三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未经甲同意转租给丙。如果甲发现后解除了与乙的租赁合同,那么丙就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但如果甲同意乙转租,或者租赁合同中允许乙转租,那么丙在租赁期间内,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其租赁关系仍可维持。
2024-07-12
你好,请稍等,正在解答。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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