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你说的第三种是什么意思呢
2.案情:2018年6月1日,李某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1 年。银行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找到了经济实力较好的甲、乙、丙 3人。甲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表示愿意在李某不能履行时代为还 款。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李某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签字。丙单方向银 行出具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函。 问题: (1)甲、乙、丙3人是否都可以设立保证?若能够设立保证的, 保证的性质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为什么?(14分) (2)如果甲、乙、丙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间何 时届满?为什么?(12分) (3)如果在保证期间内,经过银行同意,李某将债务转让给刘 某,此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12分) (4)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李某与银行协商,将借款期限延长3 个月,保证人对于变更之后的债务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12分)
老师:这个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是不是可以理解就是三种情况下,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1.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2.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一起签名的 3.双方约定了承担责任的份额的。
中级经济法,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且不具有债务人现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我看题目理解成第三种,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下列关于共同诉讼的表述,错误的有( )。 A.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B.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D.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E.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被保证人列为被告,将保证人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 B,E 【知识点】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情形有的是为共同诉讼人有的是为共同被告?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这里为什么保证人就不承担保证责任??
老师你好,我这个工作经历那写的不对啊,报考中级显示工作年限不够
老师你好,我报中级,你看我工作经历哪写的不对啊,报考年限不够
老师,24年暂估成本20万,汇算清缴前收到10万,剩余10万已纳税调增,现在调增的10万后,分录该怎么写,是把原暂估分录红冲,还要再充未分配利润吗?
老师,如果知道固定成本,还有变动费用的变动率,利润定50%,怎么算吊牌价
老师,对公账户转款法人个人卡,怎么才能合理合法的转账?对公转法人个人有啥税收政策啥的吗?或者红线之类的
请问老师,今天6月份启用金蝶标准版,然后把其他软件的期末余额录入到这个软件中,但是在算利润表的时候,系统把1-5月份的数据也加上成了本期数据,这个要怎么更正
今天发现2024年成本多结转,5月已做完汇算清缴,如何在这个月6月做分录调整呢
请问,电子发票怎么作废,谢谢
老师,公司租给老板住的宿舍产生的房租和水电费如何入账?
职工交通费抵扣怎么抵?
第一种,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第二种,未约定保证方式且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一般保证,第三种,未约定保证方式且不具有债务人现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学,你好,题目这个是用第一种方式
我看题目说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嘛,看上去更符合第三条啊,第三条哪里不符合呢?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得意思表示得,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题目固定了债务人优先偿还
债务人不能清偿才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清偿是连带责任保证
题目说的是债务人不清偿
对啊,就是债务人要优先清偿
题目说的是陈某不清偿而不是不能清偿,那应该是连带责任保证呀
陈某是债务人,只有在陈某不清偿的时候才是保证人清偿,而不是不管陈某请不清偿,都可以找保证人
不是吧,一般保证,只有等债务人强制执行以后,债务人没得东西清偿了,就是说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时候,债权人还有没清偿的债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是,只要债务到期,债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也可以找保证人
我感觉可能是单方面的问题
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方式,约定了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就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方式,约定了债务人不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方式,也没约定意思表示,就是一般保证。
你帮我看看
好的,同学请稍等,老师正在看
同学,你好 确实是一字之差,两者的意思截然不同,你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