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可以的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合同确认收入是指协议合同吗还是销售业绩),针对无具体服务费总额的呢?怎么理解。
开票确认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记的是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完工进度,确认的收入的合同额,与已经计入应收的合同额的差额。这样可以么
合作经营要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么?有没有可能就是合作经营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合作经营要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么?有没有可能就是合作经营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什么条件下可以总额法呢?老师
我想问下建筑业确认收入是根据工程进度确认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多数都是按开票,收款,合同日期那个早按那个确认,这个我们一般该怎么操作跟符合税法的规定?还有就是有很多项目已经完工了,但是甲方不给钱,我们这边没有办法支付工程款,就没有办法取得成本发票,导致工程已完工但不能确认收入或者要延期确认收入,这种我们该怎么规避税务风险?
什么条件下可以总额法呢?老师
你是做题目还是实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