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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向公司拿钱,是否可以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而直接从未分配利润。借未分配利润,贷现金。

2023-04-19 07: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4-19 07:59

你说的这种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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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52 追问 2023-04-19 08:05

我是觉得个人独资企业交了经营所的个税以后,剩下的都是可以自由分配的。进入未分配利润的资金,如果提取不需要像公司一样缴纳20%的个人股东分红个税,所以不需要通过应付股利科目去过度直接,可以通过微分配利润提取现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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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19 08:06

学员您好,是的,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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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52 追问 2023-04-19 08:07

那么由个人支付的经营所得税是否要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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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19 08:25

学员您好,这种情况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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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52 追问 2023-04-19 09:01

那就做,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然后再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现金,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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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19 09:02

学员您好,是的,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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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也可以的。
2023-04-19
可以的视为利润分配哦。
2023-09-07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哦
2024-02-21
你好,同学。 你前面分录处理没问题,第二的分录不用通过利润分配核算,这样处理就是了的。
2020-09-18
你好,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处理(总公司账) 1. **常规对冲路径** 借:其他应付款-分公司(或实收资本) 贷: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适用场景:总公司与分公司存在双向挂账时,优先对冲往来科目 2. **余额无法对冲时处理** 若分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为亏损,差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未分配利润(亏损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分公司(剩余借方余额) 其他应收款贷方余额**处理(总公司账) 1. **债务豁免处理** ```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营业外收入(或资本公积) ``` ``` *说明:贷方余额实质为无需支付的债务,需按《企业所得税法》确认为应税收入 2. **特殊情形处理** 若存在股东注资性质,可调整实收资本: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实收资本 *需提供验资报告等证明文件,避免税务风险, 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其经营成果已通过合并报表体现,不得单独确认投资收益,仅当分公司为独立法人(实际为子公司)时,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清算损益,但需同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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