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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A公司是B公司的代理商,拉学员来上课,双方签订的是合作推广课程,C是A公司拉过来的学员 ,本来款项应该是直接转到B公司的公账,但由于特殊情况已转到A公司了,A公司直接付到B公司 账上了,B公司与C学员签证的课程合同,实际也是B公司交付课程,请问B公司需要与A公司签订一份,委托A公司代收款的协议吗?因为发票是开给C学员公司的

2023-04-2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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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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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1:23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签订代收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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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签订代收款的协议
2023-04-26
可以的,没问题的,协议里面约定清楚就行了,这个没有税法风险。
2022-07-02
同学你好 A做无票收入就行
2022-01-05
一、A 公司收到 C 公司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一般情况下,A 公司收到 C 公司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A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取得的专用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如发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等。 该业务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 在这种委托代建和分包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上述条件,进项税额通常可以抵扣。 二、会计分录 A 公司收到 B 公司支付的代建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A 公司支付工程款项给 C 公司并收到专用发票: 借: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确认工程进度,将工程施工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 A 公司移交建设成果给 B 公司: 无需单独做会计分录,可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工程施工等科目核算成本和收入,移交时主要是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于差价收益,假设为毛利部分,体现在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中,无需单独做分录体现差价收益本身,而是在确认收入和成本的过程中自然体现。
2024-09-27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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