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过了缴费的时间,需要缴纳的每天按照万分之五 不用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老师,请问我们房地产企业原来预交了增值税产1000,不知道预交的可以抵扣正常产生的增值税,后期产生的增值税,我们也正常缴纳了,后来税局通知我们更改申报表,我们原来因为填错报表退回了500,原来做账时候借税金及附加50,贷应交税费_附加税50借应交税费_附加税50.贷银行存款50,退回来时借应交税费_附加税50,贷税金及附加50,现在因为预交产生了40的附加税,,若是付钱,借应交税费_附加税40,贷银行存款40,但是现在是直接抵扣的,借应交税费_附加税40,贷应交税费_附加税40,这个逻辑说的过去,但是应交税费的余额还是50又不对,要是借税金及附加40,贷应交税费_附加税40,那和房地产企业说因为预交产生的附加税不用计提,直接做账又不相符,该怎么做呢?要是不做账,那账上不就剩下的是应交税费_附加税50吗?怎么是10呢?
老师,我们是去年9月份才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由于老板产业多,当时这边的成立和收单那些都是由老板另一个公司的会计兼着,所以一直没有建账,这公司也一直没有开发票,到现在对公的只有两笔收入,一笔订金一笔全额货款,还都是去年的。直到这个月的税费申报都还是全部零申报(包括费用都是0)。我想请教老师,如果现在开账的话,是不是要从去年9月份开始开?但是这样的话,报表就有变动了,起码有费用了,那申报的报表就不对了,如果年报的时候更正报表,会不会产生滞纳金或者行政处罚那些费用?我能不能从3月开始立账户,请教老师我该怎么做。
我现在有一家公司,成立快30年了,一直也没有账,七八年前通过个人账户买了块土地。(账面没有挂土地)2021年才在税务局核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现在要用这块土地投资房地产企业。 问题: 1.这个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定的迟后续一般会不会有罚款滞纳金啥的? 2.过户的时候不是账上之前没体现嘛,准备让当初的土地不让放先给我们开票,因为资金流当时没通过企业,这个账怎么走比较好? 3.后期如果按股权支付房子设计费啥的,这个启动资金怎么走税能少交点?如果按股东免息借款的话,是不是可以不交印花税?
老师,社保费因为某种原因扣款不成功,交不了费,超过月底会产生滞纳金吗,会的话是多少?如果现在暂时交不了要不要先取消申报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建筑行业的税负率一般都是多少呢?
那产生滞纳金会对公司税务信用有什么影响吗?因为公司变更了地址,也变更了税局,但是社保那边行政区划还在原来的地区,导致扣不了款,也并没有人通知过还有变更社保行政区划这一流程,连税局自己都不清楚,产生滞纳金这应该是谁的责任呢
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这个企业来承担。
但是这个变更流程连税局自己都不清楚,纳税人就更加不懂了,正常情况下我申请变更了税局,也重签了三方协议,那我在税局的扣费业务就应该可以正常开展嘛,税局管社保扣费不是吗,那他们都不一起进行交接的嘛,还需要我们分别打电话通知这边帮我们取消户籍,然后再通知那边帮我们加入户籍,也是神奇的操作
你好,变更流程是什么意思?你们具体的发生了什么?这是税务局的变更,然后你们单位延期交费吗?
就是我们公司变更了工商地址,然后按照正常流程变更了银行、税局,社保和医保也在网站上更新了地址,但是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公司的税局在新的区域,社保和医保的主管税局还在原来的区域,导致现在三方协议扣款不成功,然后税局说我们得自己担责任,问题是我该变更的都变更了,他们内部户籍没有交接难道不是他们的问题吗现在就是完全交不了费,得等节后了,老师那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问题大不大
你网上扣不了款,你去大厅不就可以了。
那这种情况下,你们扣不了款,你赶紧去大厅,这种就属于你单位的责任。
刚从大厅回来,那边的人说我们的税款管理方还在原来的地方,他们这边也扣不了款,说没办法解决,只能自认倒霉了
那这种情况下只能你们单位自己承担。
老师那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问题大不大,这个信用等级一般涉及到什么呢
信用等级太低的话,税务局严管的对象,而且你平时申请个发票增量,发票增额,他没法申请通过,不给你增加。
老师,那一般信用等级在多少全是正常范围内,我好参考一下,之前还不知道这个东西
自2018年4月1日期,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具体参见以下标准: (一)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纳税人; (二)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纳税人; (三)M级(新增): 1、新设立企业(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纳税人; (五)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的纳税人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