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如果是今年第一次入职的话,第一个月的正常工资。
我单位发到的工资是次月发上月的,社保是当月缴纳,住房公积金跟着工资走(次月缴上月),想提问:住房公积金会出现年底12月份分两次把11月和12月的住房公积金发放,核定的月份就出现跨年(次年1月发的上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这个会对做账有影响吗?同时,想在次年的1月做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但是1月之前已出现核定了,不能在1月按照新的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个要如何处理呢?
我这里遇到个特别的情况 就是现在七月调了基数, 可是人事还没调好就扣款了,(人事负责截图的那些数据,社保公积) 然后为了让7月的缴费基数是体现调整后的,人事核算工资的时候现在吧那些调整基数了的人员,比如,多交了的就从个人部分扣回来给回单位,少交的就对应处理, 我现在不知道做个税扣缴模板,要取哪里的数,。如果取人事调整1的数,导入个税系统显示超过上限。如果取社保公积金网页导出来的数,就跟工资表对不上 那现在这个模板得怎么做呀
请问老师,今年2月已经在人社局申报过2022年的社保基数了。4月的时候公司部分员工的薪资上调后,社保的基数是按4月调整工资的金额重新申报,还是可以等到2023年年初申报上一年的?
企业用其他应付款核算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企业社保属于当月计提当月缴纳,工资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期末的时候,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公积金是个负数,企业自行调整到了其他应收款中:借其他应收款-代扣社保公积金 正数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公积金 正数,是不是还应该做一笔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代扣社保公积金 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负数 进行冲减应付职工薪酬,而这笔冲减的分录意思是不是将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进行扣减掉,因为企业在期末已经缴纳了,次年的时候就不需要发放这部分了
每年社保和公积金是什么时间调整基数呢,比如新员工4月份入职,按试用期工资基数申请了社保公积金,后面转正应该按转正工资调整社保和公积金基数,但是如果没到调整期或者过了调整期还可以调吗?
只能在第二年调整了。
三个月试用期,转正的时候过了调整期吗?每年几月份调整?
每年的六七月份开始。
好的,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