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一)22020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向其出售A、B两项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7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成本分别是4000元和20000元,且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晌。根据资料,确定甲公司销售A商品和B商品时应分别确认的交易价格,并编制甲公司交付A、B商品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