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个委托加工代收消费税时候 不用考虑利润率 这个加工费税局认为是加工费本身含有利润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2B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2B加工费%2B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我不太理解,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出售的或者说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纳税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成本里,为什么?为什么这种情况是这样规定的?有人可以解释清楚吗?
我不太理解,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出售或者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这两种情况下,纳税的消费税都是计入委托加工成本里,为什么?为什么这两种情况是这样规定的?有人可以解释清楚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就是直接出售,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就是完整的。但是我有个疑问,如果委托方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呢?就是单纯的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他也不是用于继续加工,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是不是不完整了呀???这个理解有没有错啊???
甲公司是一个生产化妆品的企业,现将一批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丙公司加工成成套化妆品,全部委托加T的成本110.40万元(不含增值税),而乙公司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代扣代缴消费税。该批化妆品售价为420万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因为增值税是价外费用,不会造成企业税后利润的差异,故不考虑增值税对税后利润的影响。若企业自行加工,加工费用为110.40万元。另,按现行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问题:请通过计算说明该企业应该选择委托加工还是自行加工方式?
前面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时候,里面是包括利润的,但是后面是委托加工,然后受托人代收代缴的时候,为什么里面没有加利润呀?图片一个是直接出售的情况一个是委托加工的情况
2025年10月增值税申报,七月至九月未开销项发票,九月收到两张进项发票,10月申报时,这两张进项发票是全部做勾选认证还是不进行勾选认证,哪个更稳妥
老师,开了3个体户,每个都绑定电商店铺,a个体是工厂,BC个体是销售,BC个体都是销售a工厂货物,3个体户都是同一个法人,那那BC个体成本票可以跟a个体要吗?
试用期可以不交保险吗
深水油田的的优惠是多少
经营所得A表第一季已产生经营收入但第二季度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申报的时候经营收入是第一季度累计的不能更改这就意味着要缴税可第二季度都没有收入和支出怎么申报呢
老师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有一张销售二手车的发票,如图1,但是购进这辆车的时候也是二手车发票,如图2是,但是我公司本月发票查询不含税销售额是包含这张发票的金额为11705210.24,但是呢,这张发票不是通过我们电子税务局开出去的,然后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提醒让申报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呢,增值税自动生成的报表就没包含这个销售二手车的10000。 一般纳税人公司转让自己使用过的车辆,若该车辆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若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转让车辆,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过,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按0.5%征收增值税。然后我这种情况到底是根据那种情况去申报呢?
老师每个月交增值税还要看增值税的波动率吗?
老师,老是提示这个:你申报增值税减征、免税、即征即退、加计抵减的合计数20556.12大于"营业外收入"栏次金额0,请确认取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并如实申报在本栏次。怎么回事?
老师您好!做代理记账报税,需要办一个什么营业执照?
老师你好,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达到30的话,做账的时候营业外收入是按3%记账还是按1%记账。如果超过30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