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稍等,我晚一下回复您。
我公司是软件高新技术企业,涉及到软件退税,请问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最右边的即征即退这里,销项税额是软件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一般是什么?
老师好,我公司是销售软件和硬件兼营企业,销售软件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呢?也是销售软件和硬件分开计算的?
老师你好,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里边包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但是根据下图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里边也有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和免税冲突了吗
乙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当月不含税的总销售额是200万,其中销售软件不含税收入80万,专用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9万,那么本期即征即退税额是()万元呢
乙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当月不含税的总销售额是200万,其中销售软件不含税收入80万,专用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9万,那么本期即征即退税额是()万元呢
5.某公司2022年计划生产单位售价为15元的A产品,单位变动成本为9元,固定成本为60万元,该公司资金总额为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负债平均年利率为10%。预计年销售量为20万件。[要求]计算该公司2022年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和总杠杆系数。(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10分)
2.某工厂有第一车间和第二车间两个基本生产车间。其中第一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4月份共发生制造费用15000元,甲、乙两产品耗用的生产工时分别为1600小时和1400小时。第二车间只生产丙产品种产品,生产工时2000小时,4月份发生制造费用9800元。(1)按照生产工时比例法分配第一车间制造费用,列出计算过程。(2)编制第一车间、第二车间制造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
1.某工厂该月共投产甲产品100件,乙产品200件,共耗用A种材料3000元0其中,甲产先意会计分录品单件耗用A材料定额为5千克,乙产品单件耗用A材料定额为3千克。(1)按照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法分配计算甲、乙两种产品耗用的材料费用。(2)编制甲、乙产品耗用材料成本的会计分录。
3.费尔公司2022年年末资金来源情况如下:(1)债券400万元,资本成本为6%。(2)优先股200万元,资本成本为15%。(3)普通股50万股,每股面值20元,资本成本20%。公司计划2023年增资400万元,其中:(1)债券200万元,年利率10%;(2)普通股200万元,发行后每股市价为25元,每股股利为3.20元,每年增长6%。手续费忽略不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分别计算增资前后的综合资本成本,并说明财务状况是否有所改善。(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10分)
1.某企业发行普通股800万元,发行价为8元/股,筹资费率为6%,第1年预期股利为0.8元/股,以后各年均增长3%;该公司股票的β系数等于1.2,无风险利率为8%,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2%,风险溢价为4%。[要求】(1)使用一般模型计算普通股的资本成本。(2)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普通股的资本成本。(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上月月末“原材料”帐户怅面余额为28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 怅户的贷方余额为3100元。本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10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原材料价款为5 00000 元,增值税额为85000元;进货运费10000元(按规定可按7%计算作为增值税额,装卸费2700元,保险费1000元, 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实收材料9900公斤,短少100公斤系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单位计划成本为每公斤50元。 (2)该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作为原材料,实际支付的价款为30000元(可按13%计算作为进项税)。上述农产品的计划成本为25000元,农产品已验收入库。 (3)本月领用材料计划成本60万元,其中:生产领用50万元,制造车间领用3万元,管理部门领用2万元,在建工程(厂房) 领用5万元。
在创新生命周期的过渡阶段大多是-|||-无差异的标准化产品
老师公司成立工会工会用上级部门拨付的资金支付工会工程预付款工会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0年建的账套,固定资产没有录入,想把前边的固定资产和折旧加到账里怎么操作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新率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为什么在评估设备时没有分别考虑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
有答案了吗?老师
你好 不能 要自产的才可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2019年第39号公告已经调整为13%)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缴纳入库后,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申请退税。这是一种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老师,是哪个文件呀
就是说你们代理销售的这个不符合规定,你看下面三个条件,我对了一下你不符合这个条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 成文日期:2011-10-13 施行日期:2011-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https://mp.weixin.qq.com/s/MSLrHWrVdNE26JfKuqahAw 这个是全文的内容,在这里就有。
这个就是文件,你对一下你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