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不理解这个责任划分是吧

公司法中: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老师能帮忙举例理解一下吗?
A.B.C三人经过协商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济南食品公司为公司提供基础设施,经过计算出资30万元B打算从银行借资,C因为大学期间学习食品健康专业并且实习的时候从事过食品安全管理作等工作,打算以能力作为出资,计算评估后为20万元。三人商议后计划公拟不设董事会,由A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B担任公司的公司成立后运行良好,公司管理运行和计划的不一样,在2020年初公司人员大量增加,成立了股东会,为了使公司能够较快进入正轨运转,股东会决定聘请与其性质一样的食品公司乙的某股东为本公司的总经理,又聘请了一位公务员作为兼职监事与B一同工作。2021年因为发展业务的需要,依法成立了食品公司的青岛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讼至法院,对方以青岛分公司是食品公司的分公司为理由,要求济南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包括哪几种出资形式?请分析A.B.C的出资效力。2.济南食品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3济南食品公司一开始商议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4.公司聘请总经理和兼职监事的行为是否合法?
甲出资150万元,乙以房屋作价出资100万元,丙以货币实际缴付出资200万元,丁以货币认缴出资50万元。出资期限为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乙在公司成立后即将房屋交付公司使用。公司成立第二年,由于丁迟迟未履行出资义务,但一直勤恳在公司工作。甲乙丙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关于丁的出资方式与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公司每个月向丁发放税后筹劳10万元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到账后再将该酬劳的一半转至公司旅行出资义务,共分十期履行。丁收到劳务后未向公司交付,而是私下戊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戊对此知情。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甲乙丙丁就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30万元担责任。乙的房屋出租时市场评估价值仅为50万元。同时丁戊的股权转让协议败露。对于此股权转让协议,甲知道协议的当日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乙申请撤销,丙主张协议无效。1,债权人乙可以要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哪些股东来承担多少钱的责任?2,甲乙丙的主张谁的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3,乙可以主张何时开始享有股东权利?理由是什么?
请问这段话怎么理解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起人无关、与监事无关)承担相应的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抗辩是否成立 (1)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考虑情形(抗辩成立) ①当事人对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提出具体异议记载于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办公会会议记录等,并在上述会议中投反对票的; ③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报告的。 问题: 虚假陈述行政责任的抗辩 这里的抗辩是否成立,主要是不是针对对虚假陈述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主体,即信披义务人的董、监、高和证券服务机构?而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主体即信披义务人,根本没有抗辩的机会,对吗?对于承担“过错责任”的主体,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人员,则是由中国证监会举证证明其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所以也不存在抗辩?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我公司为制造业,司机给我们拉货,一车1000元,司机300元每趟,他们加油700元每趟由公司统一加油,这样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可以吗?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要查2026年上半年的总费用和明细费用,就是上半年实际花出去的钱,是哪个表最能体现?是要6月份结账以后才可以看出来真实的数据吗?不结账的话会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吗?
老师,餐饮行业停业了,改名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可以改吗,有啥要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老师
老板的汽车保养费进入什么科目及明细二级科目
老师,个人代开进来的劳务费发票,用微信给他转账了,这个做账可以用贷方做个现金吗?用现金平
B公司之前投资了一家公司(A公司)一百万,也欠那个公司(A公司)几十万,现在那个公司注销了,把账户所有的钱退到了B公司账户,B公司怎么做账呢 :退回来的钱和欠款,需要什么佐证材料呢
银行贷款 长期借款? 在财务报表上有体现吗?
老师,请问我们是建筑行业,买了一款材料,合同是19万,固定单价是480元,倒挤的话数量会有无限循环小数,现在发票已经这么开出来了,会有很大的税务问题吗?
请问老师,我是小规模企业,1季度购销印花税忘交了,怎么补救
有权请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起人无关、与监事无关)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段话,为什么股东未履行是和董事和管理员有关,和另外两个无关
是这样的,因为董事和高管,这俩是要有监督和督促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