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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们7月15日发6月份的员工工资,可是7月初部分人工资先发,他们的个税当时没有扣下来,我可不可以8月份发工资时将两个月的个税一起扣,这样账务处理可以的吗。

2023-07-12 09:0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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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09:08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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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3-07-12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20-08-11
你好,累计扣除费用是两个月的1万。
2021-07-15
同学 9月份我可以给他们补报6-7月份的个税--可以的 这个个税是累计收入。下次要注意 别漏了。
2022-08-31
你好,应当根据每个月的应付工资金额申报,而不是根据实际发放的金额申报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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