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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想咨询一下,在一季度更正申报时把免税销售额更正为1%申报,税局让把免税的发票冲红,重新开具1%的普票,于第二季度时已按税局意思操作,报第二季度时,就把重新开具的冲红发票+重开的金额没有申报,现在税局给出的提示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比对不符,已暂停赋额且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2023-07-14 20: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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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20:12

你好,这需要和你们主管税务局沟通一下,后台给你解决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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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需要和你们主管税务局沟通一下,后台给你解决解锁
2023-07-14
你好,同学 你这里第三季度的申报表直接按照你这个实际销售额来填写就可以了。你是这个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按照正负相抵之后的销售额来进行填写当期的一个销售收入就可以了。那么你这里没有超过30万是可以享受免税的。填写在11行就可以了。
2020-10-14
您好,那您企业所得税也得按更正后的处理,即体现增值税
2023-05-21
你是不要修改了,你不要做以前年度调整,直接做到今年的收入成本
2023-04-14
你好,多交的那一部分借营业外支出,但应交税费。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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