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成立时生效 或者是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若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则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给借款人时成立。

2.案情:2018年6月1日,李某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1 年。银行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找到了经济实力较好的甲、乙、丙 3人。甲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表示愿意在李某不能履行时代为还 款。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李某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签字。丙单方向银 行出具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函。 问题: (1)甲、乙、丙3人是否都可以设立保证?若能够设立保证的, 保证的性质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为什么?(14分) (2)如果甲、乙、丙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间何 时届满?为什么?(12分) (3)如果在保证期间内,经过银行同意,李某将债务转让给刘 某,此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12分) (4)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李某与银行协商,将借款期限延长3 个月,保证人对于变更之后的债务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12分)
老师,借款合同是从签订的时候生效设立还是收到借款的时候,如果有一般保证,保证期间,是从签订的时候算起还是收到借款的时候算起,连带保证就没有保证期间一说吧?
保证期间的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甲向乙借款,由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在向甲催收的同时,向丙进行催收,但催收的要求仅为要求丙监督甲尽快归还借款,这样的话,保证期间能转为诉讼时效期间吗?同样的,如果向丙催收的时候,要求丙履行代偿义务,这样的话,保证期间能转为诉讼时效期间吗,若转为诉讼时效期间,是不是就不再适用保证期间的规定?谢谢
不要敷衍,不要截图,不会的不要接 保证责任时间,时效 老师,我这块一直没明白, 1。如果一般保证,六个月内起诉,债务人是诉或者裁债权人就行,还是必须诉或者裁到保证人?保证人的6个月才有效? 2.一般保证,只要诉到了债务人,他最后不能还款,强制执行也没用,就可以找到保证人,对抗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了?那这时候的六个月怎么起算,从啥时候起算? 3请老师不同情况说的细点,谢谢
自宽限届满日起计算6个月的保证时间,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不停宽限,那不损害保证人的利益吗,还是如果宽限,必须通知到保证人,保证人同意才行? 答: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这里说的宽限期就只有一次哈,后续的不算,从第一次宽限期满就开始计算了。所以不会给债务人和债权人不停宽限,损害保证人的利益的机会的。 问:如果连带保证人,保证期间也是六个月吗,如果过了主债务的届满期限,比如第八个月,债权人找到保证人,即使连带债务,是不是保证人也可以不用理债权人了?
我给团体员工打了10000 退了6000 那么这样的分录我是这样写的贷应付职工10000 贷银行10000 退回来的是借银行6000 贷应付6000 请问现在现金流量表我该这么填写
各位老师大家好,工资薪金这一块,现在税法是看个税系统吗,不是还有一个比例吗,那个是安收入还是安什么作为比例算的,就是符合税法的老师指点一下
老师,银行手续费没有发票,调增,在那个表调?
老师以前的会计证到期了忘了续怎么弄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9 号附件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人力资源服务税目注释中已剔除“劳动力外包” 相关内容。 我们公司有劳务外包的业务 之前一直开的是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服务费 现在是不是不能这样开票了啊?
老师,员工通过诉讼得到的劳动赔偿金,单位是做工资费用还是做营业外支出?
给员工打工资卡号错了 退回来又打了一次那么分录这么写 和现金流量表这么写
老师,我4月分开的发票,5月分可以冲红吗
老师,公司社保个人部分单位承担了,做到了管理费用,做年报把这部分金额调增,应该填到那张表上
你好老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规模纳税人员工工资是4000元一个月报个税申报税务局每个季度需要交工会经费是吗?
老师,那保证期间是从合同生效的时候开始起算
按你是否约定; 如果 不约定;就是生效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