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老师,如果员工离职了,过年放假的几天,还给不给他算工资呢?
老师,我们1月和2月工资可能下周发放。也就是在这个月内有可能发两个月的工资。比如我们有个员工他这两个月的工资合计是14000,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1500元,个人部分社保是477.99。那我工资表里面,他的个税怎么计算?是扣除两个5000,还是三个5000?赡养老人是扣除2个1500还是扣除3个1500?这个员工应该缴纳个税是?
老师,无票收入,如果不申报,那就是也不用结转,无票收入对应的成本了,那它账面上的库存,一直都有,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贸易公司租赁的货场时间是2025年年初,发票开在2026年,并且备注栏有租赁日期,还可以入在2026年做成本费用吗?或者是不备注可以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你说联营啥意思?
请问老师,甲单位,2025年12月支付了2026年1月的工资,所以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21万,都是发的2026年1月的,但是费用需要在2026年1月摊销,于是导致2025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余额,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负数列示了,财审需要调整么。
请问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是否还可以执行简易计税呢
老师,出口汇率按出口月第1个工作日汇率,收汇汇率按什么?
去面试幼儿园会计完整的账务处理模版,跟企业会计有啥不同
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在哪里可以查到不是抗癌药、罕见病药,已经不可以简易计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