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对民事权利的消除行为,按照普通的时效计算。和诉讼时效无共同点和本质的联系。谈不上区别的问题。

老师 有点搞不懂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时效和诉讼时效这两个的区别 可撤销最长不超过5年,诉讼时效是20年,有点分不清这两个针对的事情是什么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 B.支付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撤销与无效 问题:债务人财产可撤销情形,六个月和一年内有点混淆?老师, 可撤销情形中有一点: 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可以撤销,但是在提前1年~6个月期间,提前清偿未到期债权+受理前到期:为不得撤销,这个怎么理解,两个不冲突吗?可以举例子吗?
关于不应撤销的几点有疑问,请老师帮忙解答。 1、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管理人请示撤销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的问题是,教材中关于”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与继续“中提到,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应当中止。 而这里又说可以进行个别清偿,那不是矛盾了吗?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朴老师不要接了 关于不应撤销的几点有疑问,请老师帮忙解答。 1、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管理人请示撤销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的问题是,教材中关于”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与继续“中提到,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应当中止。 而这里又说可以进行个别清偿,那不是矛盾了吗?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破产法章节相关问题 老师 麻烦讲解下,破产受理前1年内债务法院可撤销情形,然后有个什么6个月内的法院不可撤销,不懂这个法条啥啥意思 答: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如果债务人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这段时间内清偿的债务但没有发生破产原因,那么这部分债务是不可以撤销的。另外,如果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也不可以撤销。 问题:那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债务清偿或者处理财产为别人提供担保都可以撤销么?
老师你好!公司从代理记账公司拿回来账,但是账上的数字是不对的,现在要重新建账了。我是先延用他的数据建账后再通过分录调整,还是直接采用正确的数据建账?税务局住期的财务报表要重新申报吗?
老师:员工每个月出差的餐补没有发票,餐补金额每个月不一致,可以补工资里面吗?
,材料如下: (一)备案单证: 1.货物生产工艺流程 2.购销合同类 3.运输单据类4.报关委托单据类 (二)涉外收汇单证(2025 年度全部出口业务逐笔对应):1.银行收汇水单、结汇凭证、跨境收款回单; (三)配套自查书面材料: 《2025 年度出口退税自查报告》,列明:单证保管情况、收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 老师,这些资料如何获取呢,特别是第二的,各项数据在哪里获取,完全不懂
快递代理公司,进仓费在出港收还是进港的时候收?谢谢你了@朴老师
老师,正规的返利抵货款是怎么入账的
老师,其他应付款31万计入营业外收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万,这1万要缴税所得税, 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5万,那弥补后是不用缴纳, 上面是利润分配未分配有1万需要缴,这需要写分录吗?怎么写?
公司扩厂一楼,内账单独拉出来,用承兑付了设备定金6万,折旧1000,为什么资产负债表不能平,一边万,一边1000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实际缴纳60万,想减资到20万可以吗?那账应该怎么做
老师,公司名下的土地现在被法院拍卖了,成交了。那公司要交税吗?交哪些税?拍卖的款是打去公司账户?
老师,舍业企业所得税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35万多,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30万多,这是怎么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