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可以参考一下的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4月份及之后属期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情形一: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简称38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情形二: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则可以按照38号公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3月收到税局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通知书,让我司三月所属期申报的时候做异常凭证进项税额转出,这异常凭证是去年入账一笔材料发票,请问这应该怎么做分录(3月增值税申报表我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
看到实务里面写的,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在收到通知书的当期(税款所属期)作进项税额转出,于次月(季)~申报时缴纳税款,这句话里提到的当期是收到发票做抵扣的那个日期吗,比如10月的发票11月抵扣,申报,12月收到通知,是否11月做进项转出,12月交钱
我司于本年7月收到关于2018年6月异常进项的税务通知书。根据规定,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进项转出。这个进项转出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要回到异常进项的抵扣月份,还是收到税务通知书当月?有相关政策吗?
税务局通知我,在2021年7月已申报的进项税额3285.58元,现在税局查到这家是失联企业,这张发票即是申报抵扣了也是异常发票,让我下个月把这笔进项税额转出来并申报。当时会计是这么下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一某公司 请问我怎么下“进项税额转出”这张凭证?
老师,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在管理员查出12月份的进项发票有5张合计50万是异常的(已经勾选抵扣了),现在我们老板也找不到开发票的老板了, 问题1:想问下:我现在把12月的申报表更正了(把异常的那几张发票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来),这样做对不对? 问题2:我转出勾选的异常发票后,可不可以在3月份申报2月所属期的时候进行留抵抵欠?(因为1月的进项发票不足以申请留抵抵欠) 问题3:是不是找到12月份入账的那5张发票的分录进行作废红冲,那么12月份差的那50万成本,可不可以暂估?也就是12月份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没有变,把异常缺的50万改为暂估,2月份重新开回发票来冲减那暂估的50万,这样可以不?
老师:出口了一辆货车并免费赠送了一批配件,问这批配件是否要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配件的进项税能否认证抵扣。那账务怎么处理?
不同银行之间互转,针对每个银行流水做账,最后发现都录了2遍,如何修改呢
老师,投资公司买自己的住房,有风险吗?
电子税务局如何取消开票员信息
老师,我们挂靠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又开了一家子公司给我们用,用总公司中标,总公司给甲方开票收款,总公司收完管理费税金后可以直接转到子公司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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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投资公司下面的业务公司分红到该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可以买房、买车,可以发工资和年终奖是吗?可以报销费用吗?如果用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买车的话,那购置车辆的进项税又怎么处理呢?因为投资公司不做业务只投资,就没有销项。
请问老师,关于股权架构搭建的中间层(控股平台或者投资公司),如果投资公司取得了500万分红收益,到底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我查了网上的资料,有的说要交25%企业所得税,有的又说免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一般户能不能直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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