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可以参考一下的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4月份及之后属期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情形一: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简称38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情形二: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则可以按照38号公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老师,我公司是外贸公司,由于会计在认证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应退税认证,却弄成抵扣认证了。因为是五月份认证的,已经无法退回所属期,只能做进项税转出,再找税务部门在异地协作平台上做增值税进项转出,申请开具增值税抵扣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然后根据操作步骤说是一周左右发票信息会自动转过去,至于税务部门怎么操作,税务老师也不清楚,请问这种情况遇到过吗?怎么处理
3月收到税局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通知书,让我司三月所属期申报的时候做异常凭证进项税额转出,这异常凭证是去年入账一笔材料发票,请问这应该怎么做分录(3月增值税申报表我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
看到实务里面写的,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在收到通知书的当期(税款所属期)作进项税额转出,于次月(季)~申报时缴纳税款,这句话里提到的当期是收到发票做抵扣的那个日期吗,比如10月的发票11月抵扣,申报,12月收到通知,是否11月做进项转出,12月交钱
我司于本年7月收到关于2018年6月异常进项的税务通知书。根据规定,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进项转出。这个进项转出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要回到异常进项的抵扣月份,还是收到税务通知书当月?有相关政策吗?
税务局通知我,在2021年7月已申报的进项税额3285.58元,现在税局查到这家是失联企业,这张发票即是申报抵扣了也是异常发票,让我下个月把这笔进项税额转出来并申报。当时会计是这么下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一某公司 请问我怎么下“进项税额转出”这张凭证?
在建工程计入数量与金额
未分配利润投资的账务处理
老师好,请问:8月份做了商品销售,也结转了成本,实际这个商品并未入库记账,10月才办理付款记账是,冲减8月成本,又重新结转的成本,这个记账处理方式,在年审过程中,会提出怎么样的修改调整方式?谢谢
老师,请教下审计调整将所得税费用调整到了其他流动资产,这笔分录需要在账面做调整吗,是不是不需要体现在账面里呢
老师,我快账软件不好使了,登录不上去了
开发公司付的挖机转运,土方款这个没有发票,怎么开票啊,是个人的
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劳务费,劳务工的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企业报还是劳务公司报个税
我司属于纯外贸企业,现出口一批货物,跟外商客户成交方式是FOB; 采购时,跟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含运的,即供应商负责将该货物送至指定起运港,运费也有供应商承担, 这样国内段陆运发票我司无法取得,供应商无法单独给我们开具陆运发票,只能跟货物发票混合起来开总价,这样影响退税吗?
老师我们给有个公司多开了几千块的发票,一直挂账这个要怎么处理啊!这个钱收不到的是多开的
之前的会计在24年的汇算清缴做了退税,现在S那边打电话来了,意思说24年有未确认收入没报 就是要补税了,我这个怎么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