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不可以,因为农民工他属于临时工啊,就做工资表,没有发票是不行的。
老师,我接了一个劳务公司,我负责报税,然后那边有个项目会计跟我讲劳务政策是由施工单位开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但是施工单位不能直接与农民工签劳务合同,所以中间有一个劳务公司分包劳务,劳务公司开发票给施工单位,由劳务公司与工人签合同 工资只能从总包单位的代发专户发出去,然后她让我提供一个委托付款函给施工单位?然后我没懂我专户发工资的流水是怎么走的?难道施工单位不给我转钱?我开发票给他?又委托他专户帮我付款?那我这样不算虚开发票吗
请问老师。我们是建筑装修公司属于分包单位,民工工资由总包代发,民工的个税申报由我们分包申报,民工属于班组长的人 没有和我们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合同。如果按照劳务申报的话税率太高了,只能按照工资薪金去申报,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民工工资不是每个月都会发,而且人员流动性也很大,比如我这个月申报个税,之后几个月都没有发放工资 这个做零申报吗?一直做零申报的话风险会不会很大?
本站前期问答中有如下表述: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现金流量项目的填列金额来源,由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中付款项目里属于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合计而来,其对应科目为: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工资当月计提,当月发放,实发和计提金额之间有差异,差异就是尚未申报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因为个税需在下月申报并缴纳。请问:这种情况下,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该栏,是否应该将尚未申报代缴的个税剔除?所以以前问答的表述有矛盾之处,但是财务软件自动生成的现金流量表中,却是直接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发生额填列的。所以此处有疑惑。请老师指教。
老师们,小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700多万的合同,我们是乙方,就这个一个项目快竣工了,而且是分包出去的,等于项目经理挂靠我们乙方公司的资质承包的这个项目,合同里也写地非常明确乙方承包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并提供月工资表名单,可实际上这部分人工费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而是直接给这农民工发了工资,但是这部分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在乙方公司提交的,我才来几天,我所在的乙方公司小会计居然又拿这部分农民工工资虚计提了工资,贷方都挂到其他应付老板(表示垫付的)累计900多万了,可实际上账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这一个合同也就700多万,工程款还都没有及时拨过来,却要求开票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请的临时工,每个人都只是做几天,我这样处理:跟他们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然后做工资表,按照工资薪金发放工资,申报个税,但都是几天,肯定不可能买社保的,这样处理合法吗,有风险吗?还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吗
以公司名义买一辆车可以抵扣增值税?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卖机动摩托车的
老师您好,一员工补交一个月社保,个人部分8月份工资扣两个月,那么个税申报时,社保金额也是按照2个月的金额填写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年初和年末的差与利润表中累计净利润相差了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的税款,需要调整吗?
几个项目的水泥发票可以开成一张吗?
9月申报的是税款所属期8月的个税吗
个体户刚申请的开票,怎么确定成功了呢,就是可以开票的状态。
老师,请问年薪25万和年薪20万的个税要缴纳多少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注册100万,A实缴40万,占股40%,其他股东未实缴,转让时所有者权益60万,转让价格60万,个人所得税A自行承担。请问账务处理?
您好~想咨询下:这里境内的2/3,境内是指境内实际费用【境内自行研发费用+委托境内机构】 还是指加计口径【境内自行研发费用+委托境内机构*80%】………… 企业委托镜外机构研发:实际发生额×80%且≤境内2/3
老师,税申报了 忘记缴税 产生滞纳金了咋办
或者要是按天的,你就是不超过500元,你让对方给你打个收据,这样也行。
再就是要个个人代开劳务发票,要么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
和个人发生的业务,个人去税务局开发票就可以。
如果开不了发票,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缴税,是这样吗?
的是这样的,对的是的是的。
支付的工资可以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吗?
员工的工资可以,临时工的不行。
按工资薪金申报有什么后果啊
那这个就属于错误的申报呗,就不正确,税务局可能会找你。
我建议你按照正确的申报,然后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按劳务报酬申报的话缴纳个税,汇算清缴时调增缴企业所得税?
没有发票的需要调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好员工的个税是按照劳务报酬申报是对的。
我打错字了,就是农民工这个按照劳务报酬申报这个对的。
按劳务报酬申报了没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你好 不能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