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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动力”牌自行车,2020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该厂财务人员对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发现部分财务资料如下(1)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送货收入56.5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全年利息71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1%。(3)发生销售费用,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6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局加收滞纳金6万元。计算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2023-09-27 18: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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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8:24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对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计算。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合计37万元,为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和符合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因此,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合计37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广告费用750万元和业务宣传费186万元,共计936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业务招待费55万元的60%为33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其他扣除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各项扣除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因此,财务费用125万元中的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和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全年利息71万元,共计125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综上所述,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2B(5950%2B56.5)-37-936-33-125=5473(万元) 其次,我们需要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因此,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5473 times 25% = 1368.255473×25%=1368.25(万元)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滞纳金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该自行车厂因拖欠应缴税款被加收6万元滞纳金,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中。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25%2B6/(1%2B0.0005)=1370(万元) 因此,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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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对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计算。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合计37万元,为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和符合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因此,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合计37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广告费用750万元和业务宣传费186万元,共计936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业务招待费55万元的60%为33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其他扣除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各项扣除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因此,财务费用125万元中的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和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全年利息71万元,共计125万元,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综上所述,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2B(5950%2B56.5)-37-936-33-125=5473(万元) 其次,我们需要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因此,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5473 times 25% = 1368.255473×25%=1368.25(万元)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滞纳金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该自行车厂因拖欠应缴税款被加收6万元滞纳金,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中。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25%2B6/(1%2B0.0005)=1370(万元) 因此,该自行车厂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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