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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06: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7-15 06:18

同学你好 老师现在没在线呢,是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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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038 追问 2025-07-15 06:33

您好~审计报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子公司情况信息披露针对【往来余额】,一般取数规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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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15 06:46

关联方往来余额一般按审计截止日账面余额取数,区分债权(应收、预付等借方余额)和债务(应付、预收等贷方余额);同一关联方双向往来可按净额披露(需标注),债权类需扣除坏账准备后列示账面价值;合并报表需先抵消内部往来,仅披露与外部关联方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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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038 追问 2025-07-15 06:53

1.  区分债权(应收、预付等借方余额)和债务(应付、预收等贷方余额) 这个是按重分类后的明细吗?然后取数=应收-应付   2. 计算过程要扣除关联方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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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7-15 07:01

1. 关于是否按重分类后的明细取数: 是的,需按重分类后的数据。例如,“应收账款”贷方余额应重分类至“预收款项”(债务),“应付账款”借方余额重分类至“预付款项”(债权),再区分债权和债务性质。 取数并非简单“应收-应付”,而是同一关联方的债权、债务可抵消后按净额披露(需明确标注),不同关联方的往来需分别列示,不直接抵消。 2. 关于是否扣除关联方往来: 单体报表:无需扣除,直接披露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往来余额。 合并报表:需先扣除(抵消)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关联方往来,仅保留合并主体与外部关联方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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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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