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比如A欠了B100万,A突然死亡了,那么B应该从A的遗产里受偿,但是还没有确定遗产继承人或管理人,B向谁去要呢,只能先暂停
权利效力的变更,是指权利源自法律所赋之强制性作用力的增、减变化。如原本具备公力救济请求权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之永久抗辩权而成为自然债权、抵押权顺位的变化等 老师这句话怎么理解?诉讼时效变成了永久抗辩,怎么就成了自然债权?意思之前是法定债权,现在只能是债务人想履行就履行的自然债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代表人诉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1~5名代表人进行诉讼 B. 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应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C.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D.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B选项代表人应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那是不是诉讼代理人就可以有最多10个人? 我问的是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人数最多是多少,不是说当事人一方的人数是多少?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发生原因(事由)。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是如何导致 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这里权利人有什么请求权?怎么就不能行使请求权了?如何理解。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发生义务人永久性抗辩权 B.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C.当事人可就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及中止、中断的事由进行约定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诉讼时效 答案解析 :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问题:A选项,永久性抗辩指的是什么,可以举例子吗?
下列关于重整计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C.重整计划执行人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经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应当更换执行人继续执行重整计划 D.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批准的,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 E.债权人依照债权分类,对重整计划分组进行表决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问题:重整期间,取回权能不能具体讲讲?比如谁不能行使谁能行使? 还有关于债权申报,能不能展开讲讲,比如连带债权人啊,有担保的债权人啊,保证人啊?可以重复申报吗
现在只有Excle银行流水账,想改会计账,期初余额和累计发生额怎么算
老师,我们有家供应商我们欠他3万货款,他们倒闭开不了票了,我们扣了税点只付了两万,那少付的一万记营业外收入吗
老师相同的成本和收入,小规模比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低
第3问里的第三小问,求增加的现金折扣成本!
老师,23年甲向乙销售一批商品,,商品于3年后交货,乙要是23年付款400元,26年付款460元,这说明甲融资了,,假如利息6个点,那么24年的利息是400*0.06=24,25年的利息424*0.06是这么算吗?
老师,您好,一般纳税人酒店,小企业会计准则,摊销方法五五分成法,遇到几个问题 1:图片是营业执照上的范围,酒店日常会销售商品,也会开商品发票(商品是放在大堂展示的,如果客人想买,会卖给客人,有茶具,香氛,还有洗护套装),当前电子税务局只开过6%的住宿服务费,如果销售商品的话,营业执照是不是没有范围,还有发票系统怎么开商品项目? 2:酒店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按五五分成摊销,我在当月做了出库单,是不是转成本的时候只需要转一半金额就行了?另一半是报废的时候再摊销,那我需要附什么单据,是合规的? 3:在8月做7月增值税申报表的时候,收入很少,6月还是筹备期有很多待认证进项税,那我应该怎么做啊,随便选一部分认证,还是选跟销项税金额差不多的?
老师好!问一下关于应交税费明细账里的合计是对本月同方向借方的合计吗?
一家卖农产品和水果的公司,请主播直播宣传,请问怎么降低税,是让主播注册个体户 还是说直接做劳动报酬,还有广告费抵扣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报全体公司所有人员的信息嘛?
老师22题,这句话后半句应该是测试相关控制吧,而不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