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解析里就是法条原文,由被告住所地履行还有个前提是当事人双方都不在约定履行地,错在没有说这句话
一个初级经济法题目产生的疑问。甲乙两公司签合同,约定讲一批货物从X地运往Y地。乙公司没在约定时间送达货物,甲分别到X地、Y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道题目的答案解析说(合同履行地)Y地和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我就想问,为啥合同履行地是Y地?X地不算合同履行地吗?
单选题 3.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限为(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产生纠纷,现拟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除被告住所地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亦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如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答案解析 : 选项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c为什么错呢?答案就是这样说的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但是不得和解 C.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D.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提起诉讼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民事公益诉讼 答案解析 : (1)选项A: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2)选项B: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问题:书上,不是但法律、司法解释另外规定除外吗?所以A怎么会是对的呢?
老师 这种通行费能勾选吗
外地的交通费,没有往返车票,报销单怎么填写,放到差旅费日期对不上,还是直接填费用报销单,与在工作地的交通费放到一起报销。
老师,中级会计实务题,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方分配现金股利时,贷方都是投资收益吗?
对于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要交消费税,而且准许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经纳的消费税税款。那下面这道计算题中外购烟丝已经纳的消费税税款为什么不能从m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中扣除?
老师,这个题干说乙将成本40万的产品以50万卖给了甲(理解为逆流交易),2024.12.31乙对外出售产品的40%,但这个不是卖给甲了吗?乙怎么出售? 我现在选的答案,是根据假装2024.12.31是甲对外出售40%的情况下做的 乙卖给了甲,甲卖给第三方,我现在是哪一步错了
是购买了团体险发票进来之后怎么入账?
老师,发生的投标费用,中标后需要分摊吗?
你好,老师,我们是一家酒店,由21间房,我们想合理的避税,在平台上我们规划成14间房,为小型酒店,暂时不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证,主要为了合理避税,但这个风险感觉很大,因为我们的营收大概有1000万一年,如果在运营后,临时做拆分,税负的浮动会由异常,请问老师,有什么好的规划?
老师,我们公司采购货物,付的运费转给了员工,员工又把钱转转给物流公司司机,这个怎么做账?先做预支费用?拿发票来报销?还是怎样做账比较好一点?
1.甲公司不属于投资性主体,其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持有丙公司40%的股权;乙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持有丙公司30%的股权,持有丁公司70%的股权,持有成公司55%的股权,其中戊公司为乙公司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假定持股比例超过50%即满足控制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有()。 A.戊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