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解析里就是法条原文,由被告住所地履行还有个前提是当事人双方都不在约定履行地,错在没有说这句话

单选题 3.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限为(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关于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C.有关债务人的刑事诉讼应当中止 D.债务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不得解除 E.有关债务人的仲裁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B,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1)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2)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问题:请问选项C错在哪里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产生纠纷,现拟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除被告住所地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亦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如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答案解析 : 选项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c为什么错呢?答案就是这样说的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但是不得和解 C.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D.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提起诉讼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民事公益诉讼 答案解析 : (1)选项A: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2)选项B: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问题:书上,不是但法律、司法解释另外规定除外吗?所以A怎么会是对的呢?
老师2025年12月开出去的发票,2026.3月红冲了,所得税年报还需要调减利润吗
用白醋清洗真空袋,白醋该如何做账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现在的资产负债率是78%,怎么样才能降低到55%-60%之间?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挂在账上,存折上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老师,商贸型出口退税,进项可以退税,这个可以退税的抵扣联要单独装订一本吗
5年前的交易没开发票,现在对方要求开,可以拒绝吗
我面试了一个军工财务,但是这家公司呢,他工资开的不错,但是我去了要理3年的账,也就是他们现在一个是要搞军工审价,还有一个就是要用成本加成法嘛。所以要把原来他们有些成本全都记研发费用,就是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以要把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给区分开。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公司原来没有搞过即征即退,都是嵌入式软件。现在要让我把它手动分开,要把三年的账重新理了,因为他们算下来搞即征即退还能退个50万,嗯。第三个就是他们感到高企复审了,所以他们研发费用的占比也必须要达到高企的标准。所以就让我进去起到一个调账的作用。我就不知道我能不能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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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在厂房上的设备,可以计入房屋的价值中吗?请老师指点。
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这两个科目有什么主要区别,分别用于归纳什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