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解析里就是法条原文,由被告住所地履行还有个前提是当事人双方都不在约定履行地,错在没有说这句话
一个初级经济法题目产生的疑问。甲乙两公司签合同,约定讲一批货物从X地运往Y地。乙公司没在约定时间送达货物,甲分别到X地、Y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道题目的答案解析说(合同履行地)Y地和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我就想问,为啥合同履行地是Y地?X地不算合同履行地吗?
单选题 3.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限为(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产生纠纷,现拟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除被告住所地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亦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如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答案解析 : 选项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c为什么错呢?答案就是这样说的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但是不得和解 C.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D.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提起诉讼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民事公益诉讼 答案解析 : (1)选项A: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2)选项B: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问题:书上,不是但法律、司法解释另外规定除外吗?所以A怎么会是对的呢?
老师,实收资本前五年多收了80万,现在公司要转让股权变更,这80万怎么以交税少的方式拿出来。
我们给平台充流量为了吸引客户这个计入啥费用?
老师您好 小规模第二季度的所得税,在7月6号已经交了,但是在6.30的时候忘了计提,也没有结转。现在想补上,凭证日期写6.30吗,那资产负债表是不是就和之前的不一样了,应该怎么办
老师 个体工商户取现有什么限制吗
职工食堂购进米 面油可以进项税抵扣吗
一家个体工商户,如果2010年就注销了工商,税务没有注销,在2011年税局给核定了定期等额征收,先2025年针对这笔税金,是否可以要求税局不追征,豁免税金
车辆购置税怎样计算纳税
企业哪种捐赠不上增值税
老师你好问应付职工新酬余额-6000,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请问要怎么把这个科目截平去呢
老师,如果延迟交货,日违约金是千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