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存在法律风险。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而这种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不仅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而且也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本人的有限公司预计今年盈利4500万,想要税务筹划。于是询问了财税公司。财税公司告诉我说具体流程:只需要在他们园区那里注册多家10家个体户就行了,个体户的法人不能是自己,只能是亲戚,父母,和朋友,这样通过和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分包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之类的,把有限公司利润4500万转移到10个个体户中,并且给每家个体户分配450万利润。通过个体户核定征收把税务完税后,然后把钱从多个个体户的基本户提取到每一个个体户老板的私人银行卡,然后再把私人银行卡的钱取出来在银行柜台存入我的私人银行卡这样就行了,这样就可以少交税税了,要比有限公司交税便宜多了。这样合法吗?会被罚款吗,会要求补交税务吗?税务会惩罚我吗?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的规模比较大,员工有500多人,是一般纳税人,然后利润也挺大的,公司为了避税,就出了个主意,让公司的员工去注册个体户,给员工一定的好处费,然后让个体户给我们公司开发票做成本用,请问我们公司这样做有风险吗,我担心的是员工离职的时候,把这个事情给捅出去,第一个问题是,个体户注册很简单吗,不要求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一致吗,不用审核工作地点,就可以审核通过吗,还有一个问题,这个个体户应该不会举报吧,首先,他自己也会受到牵连,因为个体户自己本身也是虚开,那不是把自己也给牵连了吗,个体户有什么说法举报吗,应该没有说法把,还有我们公司是没有虚开,我们公司就算被员工举报了,那我们公司也就是补税,不能抵扣吧,也不涉及虚开,风险也不大吧
老板有个一般纳税人贸易单位,就是经销商,然后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开了个体户,虽然是减少利润了。那么问题来了,实际公司卖出10万,然后真正买进来事8万,再用个体户开票1万,相当于利润一万。报表上都没问题,是减少了企业所得税,而且也套现了。就是虚开的一万发票根本没有货,这样发票开进来相当于货要多1万,这样没事么。长久下去这样开。
老师如果同一个自然成立一个有限公司,再成立一个体户,公司购货,一大部分都卖给个体,个体再往出销售,利用个体的政策不达标不交税,都是实际交易没有虚假的,这样公司的收入也减少了 这样是合理避税吗,有风险吗
你好,老师,我自己租了6层楼做商品零售和批发,刚开始我自己做的,现在发现做不下去了,我把二三四六层招商招来了四个业主做批发和零售,他们自己去签的租赁合同,自己去经营。我自己在一楼成立的个体户,五楼又成立一个公司卖的东西都差不多,这样有税务风险吗?另外五楼还有一个管理公司,1-6楼的打包,配送都是我提供的服务,包括他们的货源,也是我帮忙给联系的,他们每年交我管理费。这几层的业主想在我管理公司交社保,有税务风险吗?
申报年终奖,是计提在12月份,发在明年1月份,1月份申报缴纳个税吗
商贸公司中标的我是乙方、为甲方建造牛棚项目、采购的钢筋钢管、混泥土该怎么入科目叻?感谢老师回复
如果前期已交了税,后期不想交税,如何调整存货分录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老师,公司筹建的时候,老板投入将近200万的资金。 开业前期公司银行账户没开通时。有24万的营业额暂时老板的卡, 当时我做账是直接冲减老板投入的借款 。 公户开通的同时,老板存入15万进公司账户。同时又去出12万。作为发放工资等用途的备用金。 老师,这15万要怎么入账?
假如缴费比例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个人如交一百元,是不是四十元进入个人帐户
老师,我们有20家餐饮门店,都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那这个建账的话是分门店建账套好,还是合在一起建立一个账套好呢,还有就是门店收款的问题,是每个门店用一张银行卡呢,还是可以合在一起用几张银行卡就行了
公司长期做未开票收入,进项票也有,存货堆着太多,存货如何写分录,如何调账
老师,公司是7月份开始筹建的。然后股东投进将近200万。到了9月份有营业收入, 由于还没有开通银行账户收入直接打到股东的卡里,我是把打到股东卡的收入直接充减股东的期初投入。但后期公司账户开通后,股东转了15万进公户。请问这15万我怎么入账? 可以做实收资本吗?
装修公司外包活给包工头(包工包料)还需要帮包工头申报个税吗
老师税收法律有哪些相关规定相
这种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公司的税收负担,但并不能完全视为合理避税。合理避税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策略,降低税负的行为。然而,这种操作方式可能涉及到税收法律中关于关联交易、虚假交易等规定,因此需要谨慎处理。 对于这种操作方式,税收法律主要有以下相关规定: 1.关联交易规定:如果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存在关联关系,如控制、被控制或共同控制等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交易需要符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不能存在转移定价、虚假交易等行为。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反关联交易规定,可能会面临处罚或其他法律后果。 2.虚假交易规定:虚假交易是指为了逃避税收或其他目的,虚构或伪造交易的行为。如果公司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交易被认定为虚假交易,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罚。 3.税收征管规定:在税收征管方面,税务机关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如果公司的财务处理不符合税收征管规定,可能会被要求补缴税款或罚款。 因此,如果公司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交易是实际发生的,没有虚假成分,那么这种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公司的税负。但是,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法律后果。同时,建议公司在实施任何税收筹划方案之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