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请问关联企业间的用工混同怎么解决?如A员工在东莞公司交社保发工资,又要给深圳公司办事并在深圳公司报销费用,这有什么风险?

2023-11-02 21: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1-02 21:19

您好,他们有劳务合同没这个

头像
快账用户9719 追问 2023-11-02 21:21

只跟东莞公司签有劳动合同,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02 21:21

那没事,这个是不影响的,就是说,报销的话,相当于外部人员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他们有劳务合同没这个
2023-11-02
您好,肯定是不行的,不发工资显着不太正常。
2024-08-07
您好,这个的话,是在A公司报销的了
2023-11-10
同学你好,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内部往来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主体,所得税执行汇总纳税原则,只需做好内部往来核算。例如,总公司代缴社保后,将代缴的社保费用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代缴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 费用分摊 若总分公司之间有明确的费用分摊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方法,将社保费用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总公司在支付社保费用后,根据分摊协议,将分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减少相应的费用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分摊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增加“其他应付款”。 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主体,在总公司代缴社保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将社保费用作为一项成本或费用进行核算。总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后,向分公司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分公司根据发票或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将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支付款项给总公司。 在进行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三是要注意税务问题,如社保费用的税前扣除等。
2025-05-15
你好,一般不用代开发票的,这是需要把这一部分社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挂对方公司,然后对方公司定期把这部分资金汇给你们
2025-05-15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