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开票或者对方开具结算单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发生视同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对还是错,求解答
《增值税条例》里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对于工程类的这个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是指收款或者开具发票的时间点吗?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个规定仅限于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对于预收款,视同销售等其他种类的销售行为要不要看开具发票的时间?比如预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时,那么这个时间要不要跟开具发票时间对比谁在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根据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根据这两条规定,预收服务费的话,预收时是不是就可以开发票
老师,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
2026年5月31日 汇算有补缴税款,小企业会计准则,金额有近100万,如何做账务处理?
我们是加工制造业,以前建厂,买设备都没有发票,现在想做财税合规怎么开始
老师,我们公司变更了法人,章程上的股东还是之前的旧法人,现在章程用变更吗
3月发工资的时候忘记扣个税,4月份发工资补进去了,这种怎么做分录
甲方是房地产,乙方代理。如果开发票的话品名开啥?还有就是这个金额不能超了营业额的5%,多出来还能怎么开
我们有个项目,在四月份的时候开票了确认的是主营业务收入,现在发现应该先计入预收,等项目完工再结转,调整在五月份,在调整后发现五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变成了负数,想问一下这个是可以的吗?
郭老师请问下如果企业的人员有人申诉,就是原来在这个企业上班了后期可能不上了,然后公司给多报了两个月工资,现在这个员工申诉了,那么企业把这个员工的那两个月工资已经调增了(个税系统里),然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里也调增了然后补税,2025年账上的这个人员的这两个月的工资发放走的是现金发放账上应付工资已经平了,那么2025年应付工资这块还用调整吗
税务师证考试什么时间报名
老师,你好,公司实行本月公司本月发放,个税次月缴纳,并且次月发放工资的时候,扣除了本月的个税。 假如2025年12月份工资为10000元,12月工资发放了10000元,1月份申报时产生个税300元,2026年1月份实际发放公司6000,1月份扣除300,实际发放5700元,这个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老师,公司4月份发放4月的绩效,4月的个税申报表未申报,因为老板想发就发的,也不提前通知,该更正个税申报表吗?如何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