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附表四一般项目加计扣除,发生额和实际抵扣金额
请问老师,图片中第5项:加计扣除减免税金额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额怎么计算?
请问老师,高新技术企业进项税加计抵减5%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怎样具体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5%,2023年没有享受,本月享受2023年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时候申报表怎么填
老师,我企业是建筑制造高新企业,需要填写统计年报,我司23年研发费用是181万,请问统计报表中的申报加计扣除减免税的研究开发支出、加计扣除减免税金额、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额这三项如何计算填写?
老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24年11月3日到期了,公司享受着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5%,请问25年1月申报12月税款时这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5%还能享受吗?
老师,贸易公司,开增值税发票,进项XX商品规格型号为DN200*1.6mpa,开出去销项XX商品规格信号写成了DN200*1.6MPA,其它都是一样的,就是这个商品规格型号的大小写不一样可以吗?
每个月出纳先垫钱充话费200元,月底出来发票是198元,这个出纳报销单是报198还是200呢?
处置资产时第一步是清理账上的残值吗?第二步是清理处置资产的收入?最后清理是赚了还是亏了,是不是看账上残值金额和处置的收入比大小来判断赚了还是亏了呀?收入大于账面上的净残值就是处置赚了?
换汇成本低于5会影响退税吗
老师,假设6月15日报增值税,进项勾选确认是6月15日申报前勾选确认就可以还是必须5月31日前勾选确认?
本月做了处置车辆的账务处理后,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清理有期末余额,这个期末余额我看了一下和处置车辆时缴纳的销项税额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对的?还是我的账务处理有误呢?
在中级会计实务课程,第十九章 租赁中,出租人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第五项内容,是加上担保余额,但是,在会计分录的时候,这一科目又叫做“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额”?不是自相矛盾吗?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有发票代码跟发票号码的吗
老师,有电商相关的最新课程吗?我们是商家
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 7 月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提供的材料成本为 86 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 5 万元,当月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准备用于出售。乙公司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 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5%,关税税率为 25%。 要求:计算乙公司受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在交货时应代收代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老师,附表四我已经填了,还是对比不通过,提示是加计抵减台账期末计提额为0.这是啥意思,申报表上没有这个台账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优惠,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税额抵减情况表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等于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 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主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主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为本期可抵减额-本期实际抵减额。 四、举例说明 某A企业为先进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7月所属期无加计抵减期末余额,2023年8月所属期销项税额为60万元,进项税额50万元,本期没有进项税额转出。 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抵减前应纳税额=600000-500000=100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500000*5%=25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可抵减额=0%2B25000-0=25000元小于抵减前应纳税额100000元 因此,加计抵减本期实际抵减额=25000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本期实际抵减额=600000-500000-25000=75000元 申报表填写如下: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优惠,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税额抵减情况表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等于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 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主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主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为本期可抵减额-本期实际抵减额。 四、举例说明 某A企业为先进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7月所属期无加计抵减期末余额,2023年8月所属期销项税额为60万元,进项税额50万元,本期没有进项税额转出。 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抵减前应纳税额=600000-500000=100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500000*5%=25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可抵减额=0%2B25000-0=25000元小于抵减前应纳税额100000元 因此,加计抵减本期实际抵减额=25000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本期实际抵减额=600000-500000-25000=75000元 申报表填写如下: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谢谢老师,我明天再试试吧
不客气,有空给五星好评:(我的提问-本问题沟通界面,结束提问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