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是发错题了吗?这个问过了,你可以发个新的

民法典520条第三款,“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假设A是债权人 B C D为连带债务人 债务为9万 情况一,若 A 欠 B 3万元,此时抵消之后,A还享有6万元债权,对法条中“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这个“其他债务人”如何理解? 此时就这余下6万元,A是否能继续向B主张,还是说此时只能向C D两人主张债权了? 应该能向B继续主张吧。 还是说法条规定的情形是情况二,A直接欠B 9万元,或者更多,此时A把对BCD的债权转让给B抵债了,此时 债权债务同归于B,B扣除自己原本作为连带债务人应承担的数额后,对其他债务人CD享有剩余的连带债权。 这么看来 情况二对应的是第三款的混同 情况一对应的应该是520条第一款的抵消,不适用第三款的内容吧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下列关于连带之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连带之债 B.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C.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D.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E.债务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连带之债 正确答案 : B,C,D 【知识点】债的分类 答案解析 : (1)选项A:债权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2)选项E:债务人为2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问题:D选项,不太理解,麻烦老师举例说明?谢谢!
根据债权法律制度规定,关于债的移转,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B.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C.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D.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E.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 A,B,C,D 【知识点】债的移转答案解析 :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银行转账备注与开票不符有风险吗? 我们是做消防工程施工的,但是房东叫我们帮收水电物业费开 13% 的器材销售专票,然后代缴,但是租户转入备注“水电费”,这样有风险吗?
企业法人个人名义贷款,公司担保,贷款给公司使用,贷款利息可以入公司账吗?
请问:进项专用发票抵扣期是多少?有期限吗?
合伙企业里面的合伙人是公司的,该公司取得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息、红利时候,是直接按25%缴企业所得税还是全部计入公司的收入,汇算清缴时候统计后再按 25%缴企业所得税?
转股时候,有个账面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那个数据? 现在资产负债表上面的未分配利润是负数,因为存在有实缴,所有者权益是有数据的。 那还有税款需要缴纳?
老师,交的车辆保险费电子税务局上怎么找不到呢
老师,公司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在分红的金额里直接扣下是吗?
员工出差,船票开的个人抬头,公司可以计入成本么
郭老师,新注册一个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审批的话需要几天?
老师,请问下,投资款,只能法人往公司里以现金的形式打入吗?其他股东,可以直接投进去吗?算投资款?
债权法律制度: 保证成立方式: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债的转移-债务承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请问考试时候遇到这种题目怎么知道他问的是哪句话呢?
针对这个考点,你就情景代入就行,看是谁做了什么事,关键词不同 比方说这道题的E,他就说他要加入债务,没有提保证的事,那就是连带债务,找关键词连带,或者关键词:不需要债权人同意 如果提到了保证,那就看是第三人新加入作为保证人,还是原来就有保证人 如果问的是新加入的:关键词还是不需要债权人同意,没有特殊注明的话,是一般保证责任 如果问的是对原来的保证人,那就是没有影响,关键词是原保证人